解决瓶颈积极推进幼有善育,《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明年元旦起实施

  

  《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面向“最柔软的群体”,事关千家万户。《条例》聚焦影响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在资源规划建设、投入机制、人才队伍培养和职业发展通道等关键领域建立体制机制,落实具体举措。托育机构的监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也是管理中的难点。这次立法重点完善了本市托育机构设立和监管制度,明确相关法律责任,解决从机构设立到事中事后监管的闭环管理的问题。

  【明确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主体】

  《条例》共分十章六十九条,明确了以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为主,构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及学前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构建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托育服务。要求将幼儿园及其托班的布局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及其托班,实现“五同步”。强调了保育教育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规范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工资福利以及禁业要求。明确经费投入机制及市区政府投入的责任主体,完善支持优惠政策。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从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监管、质量监测评估、教育督导、人大监督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织密监管体系。

  

  上海自1999年起开始探索建设0—6岁一体的管理体制机制。2018年,上海又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托育服务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多渠道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此次《条例》从尊重儿童的生命周期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坚持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明确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实行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从规划布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规定,落实一体化发展要求,又体现两者的差异性。

  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基础不同,随着事业的发展,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以政府主导,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主体,这一发展原则被进一步明确。《条例》确定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原则、定位和政府部门职责,将各级政府、各部门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投入保障、监管等责任落实、落地、落细。

  上海在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工作方面形成了不少有效的机制和措施经验,《条例》都予以明确。《条例》专门设立一章明确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的服务网络、指导方式与内容、队伍建设等,将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特点和经验用地方法规形式予以固化。

  【2025年达到千人托位不少于4.5个】   

  市教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监管等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制定各项配套政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画出可操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定出可考核的具体任务指标,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投入、监管等责任落实、落细。

  

  在学前教育方面,市教委将继续聚焦质量提升,努力建设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落实安全、卫生、膳食营养等要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幼儿发展优先理念为引领,保证儿童的户外活动时间,规范和建设保教资源,建立科学衔接机制,推进家园共育,用数字化转型赋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托育服务方面,继续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普惠性托育点建设”,要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规定和标准开设托班。近期,市教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计划,明年要全面建设社区托育点,并开设更多的公办幼儿园托班,2025年达到千人托位不少于4.5个。此外,市教委还将推进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站点的布局,加强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和指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赋能,丰富育儿指导方式。为了扩大育儿指导的受益面、提高指导服务的精准度,市教委还将把科学育儿纳入一网通办“出生一件事”中,让家庭在迎接新生命的同时即可享有公益、便捷、贴心的服务。

  栏目主编:徐瑞哲

  本文作者:许沁

  图片编辑: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