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颁布 专家: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性、参与性

  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张可月)近日,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将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办法》对法治副校长的概念和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实际上,早在2003年,《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就从国家层面确认了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制度。

  2021年以来,我国青少年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建设提速,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重要法律和规章相继实施,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频发 违法、失德不能混为一谈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背后存在多种原因。

  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将自己违法与失德混为一谈;缺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之社会不良因素作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理事王敬波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开展法治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周明刚补充道,缺少家长引导和重视的孩子,更容易被卷入校园欺凌、未成年性侵等伤害事件。有些孩子为了寻求被注意的快感选择成为施暴者,而有些形成了懦弱、胆小的性格,遇到事情不愿意向外界寻求帮助。

  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关乎依法治校 更关乎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

  用好宪法和法律能更好地为学生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青少年时期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学习法律知识的最佳时期,法治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周明刚说,通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能让青少年形成基本的法治意识,懂得法与公民、法与生活、法与社会的关系,懂得依法办事并且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学生在学校受到的法治教育、形成的法治思维还会传递给家长和他人,无形中起到在全社会普法的效果。

  其次,法治国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如王敬波所说,培养青少年法治素养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法治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她指出,开展法治教育是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其他职责的基础和核心。

  在周明刚看来,学生在逐步积累法治知识和提升人文素养的过程中,既是法治国家发展建设的监督者、反思者,也是实践者和推动者,并通过法治教育逐渐成长为追求者、拥护者和捍卫者。

  法治副校长拥有法治实践工作经验 助推依法治校

  法治副校长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在学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据悉,当前全国已有1.3万余名法官、近4万名检察官、30余万名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以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王敬波告诉记者,现今许多学校都严重缺乏参与日常校务管理和开展法治教育的法学专业人士,法治副校长专业过硬,并且有从事法治实践工作的经验,能助推学校的依法治理。

  周明刚也表示,法治教育专业性较强,中小学大多由其他专业的老师兼授法治课程,这些老师们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无法完全解答或者解决同学们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通过引进法学专业人士担任法治副校长,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结合现实中遇到的真实案例,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参与性。”

  工作怎样开展?周明刚建议,法治副校长首先可以协助学校制定防治校园欺凌规则;其次,可以通过举办防治校园欺凌讲座、实地参观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多项法律活动,以生动形象、浅显易懂的形式向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再次,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学校教职工参与法律培训的方式,提升教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共同防治校园欺凌。

  如何让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到实处?

  学校治理应因校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外来兼职的法治副校长而言,融入学校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培养建设相应的队伍,至关重要。

  对此,王敬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以考核履职情况的方式,推动兼职法治副校长们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周明刚亦赞同,“联合宣传部门对工作突出的法治副校长予以宣传,这既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又能够在全社会起到宣传作用。”

  周明刚还提到,目前对于法治副校长的选聘流程和选聘条件还不够明确,需要通过进一步细化立法来优化,比如明确将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纳入进选聘人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