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给崇明少先队员的特殊开学礼物,请注意查收!

  崇明的少先队员

  新学期,“虎”力全开

  有一份特别的关怀

  送给大家~

  

  崇明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措施》的实施细则发布啦!

  2021年2月3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名义下发的专门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文件,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同年10月20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措施》,围绕着力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推进组织创新、着力加强实践教育、着力促进专业提升以及着力形成工作合力等5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细化的工作举措。

  为切实推动中共中央和市委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在崇明落地生根,夯实改革创新成果,打造政治鲜明、思想先进、团结友爱、活泼向上的新时代少先队组织,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高度重视,研究出台了崇明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措施》的实施细则 (崇团委联〔202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在逐条逐项全面落实市委办公厅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举措基础上,围绕5方面内容,提出了细化举措。下面带大家了解文件内容~

  一 图 读 懂

  《实施细则》

  NO.1

  着力强化政治引领 ,旗帜鲜明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

  深化崇明区“红领巾巡讲团”工作

  深入开展“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少先队员树立从小听党话、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的理想志向。

  增强对少先队组织的认同感

  推出优秀少先队文化产品,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儿童化解读,讲明白共产主义社会是值得追求的最美好社会形态,在少先队员心中埋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理想种子。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加强团队衔接,帮助少先队员了解党、团、队特殊政治关系,理解做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含义。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少先队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记熟背、入脑入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举办“红领巾国学达人”挑战赛,引领少先队员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领少先队员养成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友爱、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的品德。

  NO.2

  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加强校内外少先队组织建设

  规范少先队组织建设标准,在中小学全面健全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和红领巾小社团,加强中学和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在各乡镇建立社区少工委和少先队大队组织,在村居建立少先队中队组织,在楼组和生产队建立少先队小队组织;各级少工委全面实行“双主任”制度,努力做到哪里有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哪里就有团、队组织覆盖。

  加强校内外少先队阵地建设

  加强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建设,建好用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中队角、中队园地和少先队新媒体等阵地;规范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呼号、作风、入队誓词、队委标志、鼓号、队服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其使用;在“六一”儿童节、建队节等重大节庆日,举办集中入队、换巾等活动。

  完善少先队激励体系

  坚持小学“争章入队”制度,强化中学“推优入团”制度,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广泛开展“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新时代好少年”典型选树活动。

  NO.3

  着力加强实践教育 ,有效培育少先队员家国情怀

  开展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

  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积极动员少先队员参加“雏鹰杯”红领巾课外实践挑战赛、“少年科学院”等少先队科创活动。。动员各级少先队组织组建红领巾运动社团,开展体育技能培训,增强少年儿童身体素质。联合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消防救援支队、区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部门,通过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消防演练、自护讲座等活动。

  开创少先队工作社会化新局面

  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打造崇明区“15分钟少先队幸福圈”,形成崇明区“少先队实践教育地图”。做好校内外衔接,完善“学校、社区双报到”制度,深化“我的家乡叫崇明”项目,鼓励少先队员踊跃参与“瀛洲少年说”“我为家乡代言”“我为家乡建言”“领巾看家乡研学”等活动。

  为少先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全媒体对少先队的宣传报道力度,开展少先队思想文化品牌活动。加强少先队清朗网络阵地建设,加强“崇明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B站建设力度,开发“领巾微课堂”“空中十分钟队会”,强化引领、服务功能。

  NO.4

  着力促进专业提升 , 加强少先队工作者队伍建设

  强化少先队辅导员政治要求

  以实施“少先队幸福教育”为抓手,加强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规划,力争3年内将全区中小学大队辅导员中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提升至100%。

  优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结构

  中小学校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大力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机制化组织“五老”参与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工作,学校少先队组织或校外少先队组织中平均每个大队、每2个中队至少有1名校外辅导员。

  创新少先队辅导员评价激励机制

  将大、中队辅导员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支持符合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参与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评审,并作为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员人选、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等人选。

  加强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

  实施少先队辅导员“青马工程”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少先队辅导员人才培养。推荐少先队教研员、骨干辅导员、校外辅导员典型作为市少先队工作学会会员。联合区教育学院完善少先队教研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少先队科研、少先队课题研究征集、少先队小研究征文等活动。用好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集体备课平台,帮助少先队辅导员实现课件资源的共学、共享。

  NO.5

  着力形成工作合力 , 推动少先队事业蓬勃发展

  强化各级党委领导责任

  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在党建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分值不少于10%。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不少于2次。在中小学全面建立少工委,党组织书记或党员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强化学校少工委职能。在乡镇全面建立社区少工委,强化社区少工委职能。

  明确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责任

  宣传、精神文明、文化旅游、科技、体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少先队评选表彰支持力度。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相关规划。

  夯实共青团组织全团带队责任

  提高少先队工作在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中的分值和权重。团区委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各乡镇团委书记担任社区少工委主任,团区委委员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在各级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人选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在团组织表彰优秀青年、先进工作者等,候选人中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所占比例不低于10%。将少先队辅导员纳入“青马工程”培养体系,在各级团干部培训中增加少先队辅导员名额,所占比例不低于20%。

  深化团教协作

  区级教育部门要切实推动少先队工作在上海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双减”大背景下不断创新融合发展。将大、中队辅导员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认定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体系。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应有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将“红领巾奖章”“15分钟少先队幸福圈”参与情况、公益志愿、社团活动、荣誉表彰激励等学生在少先队组织中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加大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区政府要为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开展、阵地建设提供充分工作经费保障,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由少工委牵头负责落实。各级团委应当保障少先队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少先队员首次佩戴和颁发的红领巾、队徽徽章、《少先队员证》、《争章入队手册》、“红领巾奖章”等由中小学校统一配发。

  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全社会积极倡导“把最宝贵的东西给予儿童”“儿童优先”等,使少先队员充分感受在社会生活中学习成长的幸福感。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注重家庭中好习惯的培养、好家风的传承,推动家长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建设,实现儿童友好社区服务网络全覆盖。继续开展好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名校长公益大讲堂”等社会化服务项目,在青年家长中持续传播正确教育理念,促进少年儿童幸福成长。

  亲爱的队员们

  让我们肩负起崇明小先锋的使命

  不负社会各界对少先队组织的关心和关怀

  做好社会主义接班人

  携手昂扬走向未来!

  

  

  来源:团区委

  编辑:顾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