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职级制改革中的薪酬待遇是否与职称岗位工资有着直接的关联?
据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日前广西百色市印发通知,决定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际上,全国有不少地方已经或正在或将要按照2018年1月颁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要求进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除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中的校长选聘制度、任期规定以及职级分档等之外,校长职级制改革中的薪酬待遇受到了老师们和校长们的广泛关注。广西百色市将按照校长不同职级等次以校长本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为发放基数的10%—50%的标准发放职级薪酬,职级薪酬分为基础性职级薪酬和奖励性职级薪酬。
基础性职级薪酬占70%,随工资按月统发,奖励性职级薪酬占30%,由财政部门每年发放一次,所需经费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职级薪酬待遇以校长本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为发放基数的10%—50%的标准发放,那老师们想知道的是校长职级制改革中的薪酬待遇是否与职称岗位工资有着直接的关联?
对于老师们的这个疑问,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尤其是那些没有将行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分开进行岗位评聘的地方更是如此,而按照现有的实际情况来看,校长在职称评聘中占有着独特的优势,往往会比普通一线教师更容易评聘上高一级职称并享受到较高标准的职称岗位工资。
这样一来,校长本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自然包含了校长本人的职称岗位工资,校长职级制改革的薪酬待遇又是以校长本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为发放基数的10%—50%的标准发放,这在老师们看来无疑是进一步提高了校长的工资待遇,让普通一线教师的工资待遇与校长的工资待遇的差距越拉越大了。但不管怎样,改革也是必须的,只要能取得预期效果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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