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申请

  为选拔应用型创新人才,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博士研究生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辽宁省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辽宁师范大学决定以“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博士”)。

  一、招生领域、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修业年限、学费

  1.招生领域: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汉语国际教育。

  2.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不提供住宿。

  3.报考类别:报考类别为定向,个人档案、工资及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4.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5.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2万/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招生导师及招生人数

  

  三、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学习,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3.已获硕士学位。

  4.各领域考生应分别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1日)

  (2)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1日)

  (3)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相当成就的、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日)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7.申请人应有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或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8.科研要求:

  在所报考的专业及相关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或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处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文章、或出版过学术专著(排名前三名)、或获过市(厅)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省级排名前三位、市级须为主持人)或作为主持人获批过市(厅)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省级参与人排名前三位、市级须为主持人)等。

  9.外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英语:(1)CET-4≥425分或者CET-6≥425分(2005年以前的成绩为“合格”);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或托福≥80或GRE≥26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三级及以上。

  日语:(1)日语专业四级及以上;

  (2)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及以上;

  (3)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4)在日本连续留学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俄语:(1)俄语专业四级及以上;

  (2)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及以上;

  (3)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4)在俄语为母语的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四、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和方法:我校2022年教育博士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2 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22日,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获得报名号之后,需在报名系统上缴费(报名费150元),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报名缴费后,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者报名无效,不能进入博士招生后续环节。

  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五、报考资格审查

  请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于5月26日17点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下列材料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要求顺丰邮寄,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广场11舍菜鸟驿站,研究生院陈老师, 电话0411-82153737),同时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研招办邮箱(lsyzb2022@vip.163.com),文件命名和邮件主题规则:教育博士+报考学院+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如教育博士+教育学院+教育领导与管理+张某某+13*********。保证邮寄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内容相同。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

  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见附件2);

  (2)《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2)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 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签名处签名)。上述两个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 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7)学籍/学历、学位材料(硕士,本科或专科阶段的都需要提供):

  ① 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http://www.cdgdc.edu.cn/cn/);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提示:学位认证报告需要一定的办理时间,请考生尽快办理,下同);

  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⑤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⑥在域外获得研究生或本科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9)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知识结构、科研态度和能力、外语水平、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见附件2)

  (10)《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表》(见附件2)

  (11)《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2)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的须包括任职年月、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现从事的管理工作以及非公务员编制的说明等内容;

  报考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须包括入职年月、职称、工作年限、任教学科及非公务员编制的说明等内容。还须提交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须入职年月、职务、职级、工作年限、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工作以及非公务员编制的说明等内容。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教育部语合中心出具证明。

  上述在职证明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证明模板见附件2。

  (13)体检表(三级甲等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结果有效,应包括肝功能和胸透);

  (14)硕士学位论文;

  (15)可证明考生学术研究能力、实践领域业绩的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专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装订邮寄并合成一个pdf文件,其中第15条要求的材料需要装订在一起同时一并合成在pdf文件中,用于科研成果考核,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研招办将择时通知考生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有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退还。

  六、资格审核与考核程序

  1.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学院博士招生审核小组结合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学科特点及培养相关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背景、基本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结果由研招办通知考生,通过者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科研成果考核:

  学院将对申请者的科研成果进行考核。根据考生的科研成果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各导师招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科研成果评分标准见各学院2022年教育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细则由学院近期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3.综合能力考核:

  (1) 综合能力考核复试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系统操作等事宜详见《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点击下载)。

  (2)学院组织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60分以下,或综合素质60分以下,或外语能力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其中外语能力考核内容为:口语(考生自我介绍和与考官交流)(30分)、外文口译中文(35分)、中文口译外文(35分),合计分值100分。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线上口试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通知考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成绩的计算

  最终成绩 = 外语能力成绩×10% + 专业基础成绩×30% +综合素质成绩×30% + 科研成果量化成绩×30%

  七、录取

  1.各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计划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同学院(中心)、专业、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结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基础60分以下;(2)综合素质60分以下;(3)外语能力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它单位。

  5.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不能按规定时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录取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监督监察

  1.为保证招生工作全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对在综合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411-82153456

  校纪委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九、其他

  1.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本招生简章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116029)

  联 系 人:兰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 传 真:(0411)84202626

  电子邮箱:lsyzb2022@vip.163.com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9日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通讯录

  2.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