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执法队原副队长受审 提交38份荣誉证书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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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治执法队原副队长受审,提交38份荣誉证书求轻判

     ●被指收受贿赂放纵违建,当地此前已有多人因此落马

     南都调查

     原深圳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执法队副队长吴长青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在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吴长青非法收受辖区内违法建筑业主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元、港币5万元。

     南都记者获悉,去年6月民治当地村集体企业牛栏前股份公司董事长钟伟球以及横岭股份公司董事长李国华及多名董事被查,引发持续地震,其中执法队成为重灾区,至少三人被查。

     此前的2010年,因集体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被调查,当时的民治街道至少有四名与查违有关人员落马。如今,历史再一次重演。

     案情:收了十多万 查违走过场

     涉案人吴长青,现年47岁。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吴长青在原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后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执法队)历任副中队长、中队长、副大队长等职务,主要负责辖区查违工作。

     根据检方指控,吴长青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辖区内违法建筑业主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元、港币5万元。其中,收受深圳市冯悦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金人民币5万元、港币5万元。

     2008年底,深圳市民治横岭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冯悦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修建横岭村统建楼悦湖大厦,该建筑属违法建筑。根据指控,为确保该违法建筑的顺利竣工,冯悦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悦中(另案处理)与时任横岭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的李国华(另案处理)商议,由冯悦中出钱,李国华出面协调做民治街道执法队等相关人员的工作。

     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时任民治街道执法队副中队长的吴长青带队到横岭村进行查违工作。结束时李国华将事先准备好的人民币5万元交给吴长青,请吴长青在悦湖大厦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给予支持关照,吴长青收下用于个人消费。半个月后,李国华又来到吴长青的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港币5万元送给吴长青,吴长青收下用于个人消费。

     在吴长青的关照下,民治街道执法队对悦湖大厦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采取不作为、走过场的态度,以致悦湖大厦顺利竣工。

     另一笔受贿,则是收受深圳市龙华新区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人民币5万元。2011年至2012年期间,深圳市龙华新区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先后有“127”产业园二期、华侨新苑二期、粤海酒店等违法建筑未完工。

     为了得到时任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执法队副大队长吴长青的关照,2012年春节后的一天,时任深圳市龙华新区牛栏前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的钟伟球(另案处理)将一个大信封交给该公司工作人员钟远飞,称是慰问吴长青的“红包”,让钟远飞交给吴长青。

     钟远飞和彭晓军等人来到吴长青办公室后,将该信封放在了吴长青的办公桌抽屉上。后吴长青打开信封,发现内有现金人民币5万元,遂将其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之前被免职并留党察看一年

     今年7月,吴长青的老同事、同为原民治执法队副队长的艾程因受贿一审获刑11年。艾程在去年7月遭到龙华新区纪工委调查。

     据吴长青在法庭上陈述,艾程事发之后,新区纪工委有关负责人专程来到执法队开会,要求执法队其他人主动交代相关问题。由此,他专程前往新区纪工委主动交代了部分问题。

     随后在去年10月份,市纪委又派人到办事处,调查核实钟伟球的有关问题,并给吴作了笔录。当时吴曾退赃人民币5万元,港币5万元。

     连续主动交代问题后,吴长青也一度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他先是在去年9月被免掉执法队副大队长职务,调任街道综合维稳办任主任科员,同时受到党纪处分被留党察看一年。不过今年5月,吴长青最终被移送司法部门审查起诉。

     昨日在法庭上,吴长青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过,他也强调,部分村集体的违建,在2008年时管得没那么严,实际上是街道办原则上同意的,往往还会开会讨论集体通过,涉及到的横岭村悦湖大厦甚至还有街道办相关负责人“酌情处理”的批字。

     法庭上吴长青的辩护律师还提交了38份荣誉证书。据其称,吴长青曾先后在宝安公安分局、民治街道办任职,表现优异,多次获得奖励,恳请法院从轻判决。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背景:两集体股份公司被查牵出多人

     根据纪委发布的消息显示,去年6月,牛栏前股份公司董事长钟伟球被纪委调查。牛栏前股份公司作为村集体企业,拥有数栋集体物业,总资产超过20亿元。

     钟伟球被调查系遭人举报。南都记者获悉,其被调查主要是存在侵占集体数千万元补偿款的嫌疑。

     这家公司和当地街道办关系密切,该公司往往利用过年过节期间向当地公职人员送礼金,有具体请托事项时就直接行贿。

     随着钟伟球的被调查,更是牵出了一系列行、受贿案件。其中原民治街道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朱某恒也被法院认定,在征收牛栏前股份公司物业及地块中,提高补偿标准,接受该公司贿赂达110万。

     层层牵连之下,去年同期,民治办事处另一集体股份公司横岭股份公司董事长李国华及多名董事亦遭到查处,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的内容显示,横岭公司在与冯悦中公司合作建设统建楼的过程中,李国华及该股份公司4名董事从冯悦中处共拿到830万元,部分款项由李国华等人行贿其他公职人员。

     两名村集体股份公司老板落网,影响最大的可谓是执法队了。除了前述吴长青外,原民治执法队副队长艾程就被法院认定分三次接受牛栏前公司过年过节礼金9000元,接受横岭公司礼金3000元。

     原民治执法队副中队长许涛同批落马,许涛在去年已因受贿一审被宝安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许涛则并未直接卷入两股份公司案件,而是被法院认定收受其他违建包工头、违建业主送的贿赂款共计95000元人民币,其案件中的行贿人邓秋贤,同样是艾程案的行贿人之一。

     深音

     不少执法队员有这样的心理,领导都点过头的违建,建起来也追究不到我头上,对方给点好处有什么不能收的。殊不知基层利益复杂,谁都可能出事,拿了钱就可能脱不了身。

     ———一名基层执法人员对南都记者感叹道。

    回溯

     四年前该街道已有一批查违人员被查

     这可谓是历史重演。2010年民治街道曾有一批街道执法队员被查处,包括街道办分管查违工作的副主任,以及三名执法队领导、队员。

     相关的资料还显示,此番被查的吴长青就曾与上一波被查的多人共过事,竟也没有吸取教训,前赴后继地进行权力寻租。

     而根据案情显示,那一次引爆窝案的,也正是检察部门对集体股份公司老板展开调查时,获得线索。

     综合多方信息显示,2010年被调查的一批执法人员,有民治街道办分管查违工作的副主任李明跃,涉嫌受贿放纵违建被查,其升职之前,曾担任该街道执法队长。

     同批被查的还有该街道办执法队两名副队长容某灏和朱某光,以及一名已经升职离开该执法队的执法员肖某林。

     对于朱某光和肖某林的处理一直未有披露。其中容某灏则被法院认定受贿,接受违建业主行贿在160万左右,其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法院并未披露其具体的受贿来源。

     李明跃受贿案则在惠州开庭审理,媒体披露了庭审过程,从庭审的内容来看,李明跃被指控受贿人民币117万、港币18万,其受贿全部来自违法建筑的业主,其中很多是该街道办下属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办企业的董事长、负责人。李明跃的判刑情况未被披露。

    讲述

     “领导都点过头的违建 好处也不是那么好拿”

     熟悉基层查违执法的有关人士透露,民治办事处紧邻特区,加上近年来该地地铁、高铁站的设立,土地升值快,违建利益大,违建的体量极大。

     对于两次窝案都与村集体股份公司有关,这名人士也表示,这并不奇怪,一方面,村集体股份公司建设的所谓“统建楼”,量很大利润极高。另一方面对于村集体建设的所谓“统建楼”,街道甚至更高层面出于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都有放纵不管的趋势,基层执法队员也就顺理成章有了腐败空间。

     “不少执法队员有这样的心理,领导都点过头的违建,建起来也追究不到我头上,对方给点好处有什么不能收的。”一名基层执法人员告诉南都记者。

     这名执法人员还表示,有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村集体股份公司的负责人能量大,事都能摆平,不会出事。“殊不知基层利益复杂,谁都可能出事,拿了钱就可能脱不了身。”这名执法人员感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