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享受哪些资助政策?听听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怎么说……

  

  

  科技学院的学生:我想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发放准则,可以吗?

  朱超华: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是: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每年秋季学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评审。11月30日前,各高校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评审结果,将奖学金发放给学生。

  平凡的人:每年新生入学时,不少学生都说自己家庭困难,我想知道,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如何认定出来的?

  朱超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今年7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了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认定程序,通过学校告知、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公示和建档程序后,将学生的客观信息定量赋分,并依得分高低评定学生的困难等级。认定工作实行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认定办理程序,请向学生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咨询。联系方式请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或咨询省学生资助热线020-37629503。

  天蓝蓝:我是广州低保户,小孩今年考上了本科,请问厅领导,像我这种贫困家庭,小孩能向学校申请什么资助吗?

  朱超华: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您的小孩在入学当年可以申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考入省外高校向区教育局申请,考入省内高校向学校申请),最高资助6000元。同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向区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到高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每年8000元)。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人均3000元)。成绩优秀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学校也会提供勤工助学和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具体申请程序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和就读高校咨询,联系方式可以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

  野花:请问,对一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毕业借款的大学生,有什么帮扶措施?

  朱超华:根据《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粤教助函〔2017〕29号),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如果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向县级教育局申请救助,如果是校园地助学贷款请向学校申请救助。联系方式请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或咨询省助学贷款热线020-37629029。

  风平浪静:我是广东人,今年高考被四川的高校录取了,家里比较困难,想申请贷款。请问厅领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朱超华:您可向户籍所在县级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申请的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预科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县(市、区);5.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 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本上,则需双方户簿原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相关部门盖章)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具体可向当地教育局咨询,联系方式请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或咨询省助学贷款热线020-37629029。

  聪爸:本人小孩今年考取了湖南省的一本大学。我们夫妻及小孩都是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族人。省政府实行资助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的优惠政策,但是我孩子小学在连山县读书,初中就让他来到深圳。我们一直在深圳打工,小孩从初中高中起在打工的地方借读。因为这个原因,没能拥有初中高中的连山县学籍,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如果能够在连山生存,谁又愿意离乡别井?孩子留在家乡,父辈自顾不暇,担心孩子学坏。希望政府制订政策时,也应考虑我们这些家庭的实际情况。还想请问我们这些特殊情况的家长应该怎么办呢?另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中有一栏,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又不知道怎么申请,麻烦告知。

  朱超华:根据《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5〕24号)和《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粤民宗发〔2015〕21号),要求小学初中都要在户籍地就读,如果当地没有小学和初中,或学校较远,可以选择附近学校就读。具体可以向当地民族部门咨询。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考入外省高校的新生可以向县教育局申请,具体程序请向县教育局咨询,联系方式可以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也可咨询省学生资助热线020-3762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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