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21年“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市知识产权局举办2021年“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面向我市中小学生公开征集内容思想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手抄报作品。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加快推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核心观念深入人心,为推动知识产权文化软实力提升和开拓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双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赛事组委会
2021年珠海市“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比赛的各项工作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师炎
成 员:张明媚、黄艳艳、上官钰雪、刘燕君、李宛蔓、谭冉
五、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2日
作品评审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12日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各年级学生参加比赛。
(二)请各有关学校给予重视和支持,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及组织发动力度,全面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知识的知晓率,助力我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市。
(三)赛事组委会负责本次验收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落实好评审专家。评审专家要安排好单位工作,评审期间不得请假,认真负责地做好手抄报比赛评审工作,客观公正打分。
附件:2021年珠海市“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活动方案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宛蔓,3630253,18933206411)
附件:2021年珠海市“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高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围绕国家和省2021年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点,珠海市知识产权局举办2021年珠海市“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面向我市中小学生公开征集内容思想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手抄报作品。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加快推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核心观念深入人心,为推动知识产权文化软实力提升和开拓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珠海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双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赛事组委会
2021年珠海市“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比赛的各项工作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师炎
成 员:张明媚、黄艳艳、上官钰雪、刘燕君、李宛蔓、谭冉
组委会联系人及电话:李宛蔓,3630253,18933206411。
五、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2日
作品评审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12日
六、参赛作品相关要求
(一)作品内容思想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知识产权,善于以小见大,可用具体可感的人物、鲜活灵动的事例反应知识产权的时代意义和重要价值;或通过具体的事例来反应知识产权在身边;或挖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的典型事件;或以倡导创新文化为核心,讲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具体变化发展等,须具有审美价值。
(二)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因参赛者剽窃他人设计、图片、版权或盗取商业秘密等他人在先权利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且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
(三)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作品主题、文字内容、图片描述等均不得出现国家规定在公共场合、公共出版物、广告标语等使用场合禁止出现的内容。
(五)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六)所有寄送至主办方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恕不退还。
(七)作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组委会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活动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八)除非特别申明,组委会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视为参赛者授权组委会享有进行展示、展播、宣传等无偿使用参赛作品之权利。
(九)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说明。
七、参赛作品要求和提交形式
(一)参赛者为珠海市在校中小学生;
(二)作品由学生个人创作,每人只限参与1件作品创作;
(三)使用A3纸张(横向):420mm×297mm;
(四)在纸张正面右下角(100mm×60mm)用清晰的字迹标出“学校+年级+姓名+指导老师”,模板如下:
(五)参赛作品统一提交实体纸张。
(六)参赛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收取。纸质参赛材料于10月15日前邮寄到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珠海市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2栋204),参赛作品数量大于50份的学校可联系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上门收取。
八、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学生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作品奖
参赛作品分为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获奖作品以组为单位,各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创作奖30名。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可获得由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和奖品,以及在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抖音平台或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的机会。获得创作奖的选手可获得由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品。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
凡指导学生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件参赛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获奖者可获得由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品。
(三)优秀组织奖
根据手抄报获奖情况、各学校参评的手抄报质量和活动组织成效设置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可获得由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荣誉牌匾。
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颁奖典礼将于2021年专利周期间在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举行。
九、作品评审办法
本次活动评审工作由主办方组委会统一组织部署,为保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激发大众参与程度,本次活动作品评审分为初选、复选、终评、公示四个阶段,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优秀作品名单。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选阶段(2021年10月25日-29日)
组委会首先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通过评分,最终确定每个组别参与总数50%的作品进入复选阶段。
(二)复选阶段(2021年11月1日-5日)
进入复选的作品将在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公众号及抖音号进行展览,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此次投票活动,号召公众进行投票。根据作品得票数及初选情况确定每个组别参与总数30%的作品进入终评阶段。
(三)终评阶段(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
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分,并结合初选、复选成绩确定各组别获奖名单。
(四)公示阶段(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
终评工作结束后,组委会需立即向社会公示终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没有任何异议的作品,或者有异议但经评审委员会复核后不影响评审结果的作品,通过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及公众号、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告。
十、网络投票环节
(一)网络投票将依托“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微信公众号(ZHIPPA)进行。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关注“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微信公众号(ZHIPPA),搜索相关信息,进入投票页面后按提示参与投票。
(二)候选作品网络投票展示分为四个组别[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职)],各组作品按学校和姓氏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每件作品附参赛者信息。页面下方设置投票勾选框,选中支持的作品后在页面最下方点击投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每个微信账号全程只能参与一次投票,每个账号可以支持每个组别的作品不超过5个。
2.严禁恶意刷票行为,一经查实,所刷票数清零,并取消相应作品参评资格。
3.投票期间的投票数不清零,累计统计。
4.本次活动网络投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十一、终评环节
(一)终评环节评审专家将从珠海市知识产权志愿服务专家团及珠海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维权援助专家库成员随机抽取4人,另邀请4位承办方代表、6位美术/艺术类专家,平均分成2组(确保每组包含3位美术/艺术类专家),分别对应小学组(包括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中学组(包括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职))的终评专家组。
(二)每位专家按照评分原则对每个组别的作品进行一一打分,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将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将7位专家打分进行平均值计算。
(三)按照计算后的平均值进行排名。
(四)赛事组委会成员全程监督评审过程。
十二、评审原则
内容
(60%)
(1)主题鲜明,紧扣知识产权(20%)
(2)内容丰富(20%)
(3)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要求(20%)
整体设计(40%)
(1)字迹清晰,无错别字、间距适中、构图合理(20%)
(2)具有创新性、审美性(20%)
十三、获奖作品展览办法
获奖作品计划于2021年12月展览。全部获奖作品将在珠海市知识产权系统各级官方网站及公众号、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网站及公众号展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作品还将通过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抖音平台进行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