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事迹材料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常淑红,女,45岁,现任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在法院工作20多年来,她积极追求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平均每年办理的二三百起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经过她的认真、细心、耐心调解而结案。曾多次被记功,并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政法十杰、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李建涛,男,1982年出生,2004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2005年全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时考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曾任郑州高新区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郑州高新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2011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60件,其中调解结案395件,调撤率在71%以上。
赵宜勇,男,1977年出生,2005年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并经过公务员招考于同年进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民二庭工作,2006年5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07年9月被任命为审判员;2011年4月被任命为民一庭副庭长。2008年、2009年连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0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获得“郑州市十佳人民法官”和“河南省中原卫士”荣誉称号。
康明学,男,1967年出生,一级法官。现任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调解工作中,他用“四心”(热心、诚心、公心、耐心)、经“四调”(庭审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庭审后调解、判决前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在两年的办案中,他所办案件的调撤率在75%以上。
吴亚东,男,1961年出生,2001年从部队副团级领导干部岗位上转业,先后在信阳市公安局东双河派出所、老城派出所、五里墩派出所工作,现为老城派出所社区警务四中队民警,10年来共调解矛盾1000余件,调解率达100%,无一投诉上访,深得群众和领导的信赖,被同事戏称为矛盾纠纷“调解师”。
郭连仓,男,1943出生,2004年在所住的新郑市滨河花园社区开始做调解工作。因热心于群众公益事业,他被群众推选为社区主任,化解社区内大小矛盾纠纷数百起。因工作成绩突出,2011年被推荐到新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交警大队调解室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至今。今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调解成功率在89%以上。
李丽芬,女,1963年出生,2008至今任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桐本北路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她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及时掌握纠纷信息,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辖区居民的信任和赞扬。2008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100多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
刘志敏,男,1974年生,1998年12月至2002年10月任嵩县法院书记员;2002年10月至2007年2月任嵩县法院助审员;2007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嵩县法院审判员、田湖法庭副庭长;2010年11月至今任嵩县法院审判员、田湖法庭庭长。
李卫勇,男,1971年出生,现任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他所负责的民二庭连续5年受到洛阳市中院的集体嘉奖,2007年被省法院评为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他本人在2007年被市中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2008年1月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09年被评为“河南法制报首届调解之星”;2010年被洛阳市中院授予个人嘉奖。
楚新辉,男,1969年出生,现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工作。2004年经全省统一招录考试进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工作。2004年至今在鹿楼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09年被任命为副庭长。近年来,每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百件,调撤率70%,无涉诉信访案件。
刘根芳,男,1963年出生,1983年7月至2009年在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10年在新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至今。近20年来,他共调处矛盾纠纷700多件。2011年调处矛盾纠纷22起,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他曾荣获“新郑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是新郑市第七届党代会的代表成员。
牛丙午,男,1935年出生,现任巩义市站街镇司法所调委会专职调解员。1985年开始在巩义市站街镇司法所工作,1995年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至今,共调解案矛盾纠纷近3000件,调解成功率为93%以上。2011年调解矛盾纠纷41件,调成率为95.2%。因调解成绩突出,2010年荣获巩义市司法局“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
赵惠君,男,1946年出生,2008年7月至今任巩义市站街镇北瑶湾村民调员。担任调解员以来,他积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充实法律知识。通过他真诚耐心的调解,以理服人的工作方法,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30多起,调解成功率为100%,为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孙东晓,男,河南省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3年来参与办理和调解50余件案例,且很多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009年被漯河市司法局评为漯河市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0年荣获“河南省首届百姓满意的律师”荣誉称号,同年还被漯河市司法局推荐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候选人;2011年被漯河市宣传部等十部门授予“十佳市民”称号。
王军华,女,1966年出生,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1985年工作至今,所办案件的调解率及结案率每年都保持在95%以上。2005年至今,她获得无数荣誉。2009年参加全省法院民事调解技能讲师团在全省各地巡回授课,被省高院授予嘉奖。她总结出的十几种调解方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广运用,还多次被邀为各级法院的法官讲授调解技能和方法。
刘书贤,男,1966年出生,于1991至1995年在新郑市公安局和庄镇派出所工作;1996至2000年在新郑市和庄镇司法所工作;2001年在新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至今,共调处矛盾纠纷2000多起。2011年至今调解矛盾纠纷117起,调解成功率在84%以上,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荣获新郑市司法局“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
彭磊,男,1974年出生,河南省太康县人,郑州大学2001级法律硕士毕业,2005年3月至今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主任。2011年共处理134个案件,其中判决案件40件,调解撤诉案件94件,调撤率在70.1%以上。
马保军,男,1968年出生,2003年至今在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工作,现任山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2011年他个人收案379件,已审结362件,其中判决13件,调解33件,撤诉316件,调撤率达96.4%。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鹤壁市中院评为诉讼调解能手,获得山城区“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和河南省“中原卫士”等称号,荣获三等功一次。
王景博,男,1976年出生,孟津县人民法院法官,1998年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功调处一批农民工维权案件,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自2003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其主审的民商案件有700余起,调撤率达85%,服判息诉率在98%以上。他连年被评为县法院先进工作者、孟津县政法先进工作者、涉法稳控先进个人,连续两次受到洛阳市中院的嘉奖。
罗新,男,1965年3月出生,光山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1997年获全省“经济纠纷办案能手”称号,先后被光山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光山县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其采写的法制新闻和论文曾分别获省级好新闻二等奖和省级优秀法律类论文。独立和参与负责调解案件80余起,义务解答法律咨询3000人次。
投票说明
1.短信投票: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直接发送候选人姓名到10661858026,电信用户发送至10621858026,费率为1元/条(不含基本通信费)。2.邮寄投票:剪下报纸上的选票,在候选人姓名后的空格内打钩,选票填好后寄至:郑州市郑汴路136号河南法制报社;邮 编:450004(在信封正面右下方注明“第二届调解之星评选”字样)。3.投票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本期刊出的候选人10日内投票有效(邮寄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4.投票咨询电话:0371-86178067。5.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河南省第二届调解之星”评选活动选票
常淑红
郭连仓
刘根芳
刘书贤
李建涛
李丽芬
牛丙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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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勇
孙东晓
王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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