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中发现写作的技巧
□无??端
当代英国文学理论家特里·伊格尔顿,发现如今的读者已越来越不屑于在阅读中审视作者所运用的精妙技法了,他们更多的是靠着本能进行阅读,并将目光聚焦于人物、情节等传统的主流元素。然而作为一名专业的文学研究者,特里希望重新唤起读者对文学技法的关注,希望他们能注重叙事语言、抒情用意、价值判断等内容,这样才不至于令作品明珠暗投。
《文学的读法》分为“开头”“人物”“叙事”“诠释”“价值”五个部分。首先提出了德国哲学家尼采倡导的“慢读”理论。因为只有在“慢读”情况下,探究作品的文学性才会成为一种可能。
“文学作品应该如何‘开头’”,一直是很多作家和文学爱好者热衷讨论的话题。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看到诸如“世界名著都是怎样开头的”的帖子。众所周知,精彩、独到的开头对于全作能否取得最终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文学作品的开头无疑都会涉及到一个起始句意义的问题。
塑造人物是作家的基本功之一。很多作家都有这样的认知,人物形象固然要鲜活生动,但绝对不能“为了塑造人物而塑造人物”。如莎士比亚塑造哈姆雷特,既是希望读者能了解他那种人性共有的矛盾特征,也是将这位王子作为表达整个剧情思想的有力媒介,使大众能借助哈姆雷特的眼睛来观察世界,感受世界。
一部小说的重中之重往往是叙事手法。很长一段时间里,读者们对“全知视角的叙事”不曾含有任何质疑之心。后来,“不可靠叙事”出现,成了时髦的写法。悬疑佳作《螺丝在拧紧》中,叙述者就兼着故事主人公的身份。可这部小说越看到后面,读者越会发现,里面的“家庭女教师”很可能已神经错乱。作者亨利·詹姆斯一方面让我们相信女教师的详细讲述,另一方面又频频暗示我们“这里面有问题呀,用用你的脑子吧,千万别她说什么你就信什么”。还有阿加莎·克里斯蒂开辟“叙述者就是犯罪者”创作先河的《罗杰疑案》,也采用了类似手法。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属于另一范例,女主人公的很多心理活动被作者故意隐去不写,从而形成了艺术性“留白”,以待不同的读者生发不同的想象。总之,叙事技巧五花八门,永远在如万花筒般的变幻之中。
《文学的读法》中对“诠释”这一关键词的理解,基本等同于“对文学作品的解读”。诠释很难,因为文学作品靠文学语言进行传达。于是像艾略特和塞缪尔·贝克特这样乐于思辨的作家就提出疑问了:语言当真能抓住人类稍纵即逝的体验吗?能还是不能?如果能,证据是什么?如果不能,那么读者阅读作品的意义又何在?这个问题最终可能导致过度解读和误读。
全书最后提到了如何评价文学作品的价值问题。特里·伊格尔顿指出:虽然自己最看重的是作品的原创性,但他认为新的不一定就是好的,遵守传统也不见得就该被一律视为守旧。况且,事实证明:不少刻意求新的小说最后沦为了稀奇古怪之作。当然,此外还有另一重含义的创新,那就是思想。思想的创新倘若是符合时代趋势的,作品就有了不一样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