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政治知识:总结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相关知识点进入阅读模式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政治知识《总结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备考事业单位的法律部分时,我们学好法律非常重要的一步就是要掌握宪法的相关知识点,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民法、最高法,地位十分重要,尤其是2018年宪法新修,并且2018中央班子也恰逢换届之年,因此对于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中的新修的、与之前有变动的部分就需要我们重点关注,但宪法的知识点绝大数都是记忆性考点的,那如何能够减轻记忆负担就比较重要,那下面我们就给大家以比较方便记忆的方法来总结下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中央国家机关的相关易混淆知识点。

  一、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立法机关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2、行政机关方面: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3、司法机关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监察机关方面: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二、由全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两委两高三主席):

  1、两委:全人常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2、两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三主席: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三、由常委会任免,不走人大程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最高院副院长及以下所有法官

  2、最高检副检察长及以下所有检察官

  3、监察委员会副职以下的组成人员

  四、由人大产生并对人大负责的国家机关:

  1、国家行政机关

  2、监察机关

  3、审判机关

  4、检察机关

  五、试题演练

  1、根据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长、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国务院总理

  B.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C.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副总理

  D.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以及国务院秘书长

  【答案】A。解析:根据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是1、立法机关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2、行政机关方面: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3、司法机关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监察机关方面: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根据这样从四个方面回忆,可以得出只有A选项符合题意,B选项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没有任届限制,今年宪法修改取消,CD选项也都不符合。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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