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社承认语文教材有6处错误公开致歉
教材出错,教师状告人民教育出版社
“人教社”在官网上承认6处错误并公开致歉
郑州市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昨日,记者获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在其网站人教网发出《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
教师状告出版社引发关注
11月19日,本报以《一教师在语文书中发现30余处“错误”》为题,报道了郑州教师彭帮怀发现人教版的新版七年级语文上册教材里有明显错误,据他统计共有30多处。他因此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和书店告到了金水区法院,并已经立案。
本报的这篇报道一出,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中国新闻网、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媒体也陆续跟进,报道了目前教材上频频出现错误的情况。
接受采访的老师和家长都认为,教材不同于一般图书,它和词典一样,都属于规范性的出版物,其影响非一般出版物可比,理应以更高标准对待,尤其是对一些知识性差错,更要实行零容忍。
人民教育出版社承认有6处错误
昨日,彭帮怀老师告诉记者,人民教育出版社于近日发出致歉信,表示在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中出现了一些错误。“是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网站上发布的。”
记者登录人民教育出版社官网“人教网”,在首页看到了《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显示时间是2013年11月29日。从致歉信的内容可以看出,人民教育出版社承认有6处错误。而彭帮怀挑出的30多处错误中,有大多数错误并没有被人民教育出版社认可。
原告表示网上道歉远远不够
昨日,在接受采访时,彭帮怀老师表示,人民教育出版社能够发致歉信,是对挑错的老师和读者的一个肯定答复。
“但是,这样的行动是远远不够的。”彭老师认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此类表态行为是让人不满意的,他认为是一种敷衍。彭老师说,出了错不是仅仅在其网站上发一次致歉信就可以解决的,“因为教材对学生的影响是很大的,每一位学生都认为教材上的内容就是最标准、最权威的”。他认为应该以行政手段和红头文件的形式,层层下发,直至一线教师和学生手中,向教材使用者真诚道歉,这才是最应该做的。
彭帮怀表示,他将继续等待法院的开庭时间,届时将会正面和人民教育出版社一一核对教材的错误之处。本报也将会继续关注此事。
“人教社”承认的6处错误
1.P20 “读一读 写一写”中,“沭浴”应为“沐浴”。
2.P33 “读一读 写一写”中,“权威”应为“劝慰”。
3.P53 第三行 “……传不习乎?”,缺后引号,应加上。
4.P117 《化石吟》一诗,第4行和第5行之间应该空行。
5.《后记》倒数第六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缺后书名号,应加上。
6.该册教材彩色本(2013年3月第2版)除上述更正外,另有:P105注释第3行,“佳,好、美”应为“嘉,好、美”。
“人教社”致歉信摘录
“由于时间仓促,出现一些编校问题,给广大师生教学带来了困扰。”
“我们将进一步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加用心地编好教材。”
“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老师和同学,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也欢迎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郑州晚报记者 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