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楼盘表”须10日内公布

  记者昨日获悉,市房产局发布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10天内,必须在网上发布。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后,所有房源将会一目了然,再想“捂盘”就不可能了。

  按照新要求,开发企业须先建立预售商品房楼盘表,才能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对未发生规划、设计变更,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原则上不予变更楼盘表。产权登记则按照实测面积进行。此外,合肥还把预售许可信息实时发布,即窗口打印预售许可证后及时在网上发布预售许可信息;楼盘表信息实行“T+10”方式发布,即开发企业可选择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的某个时点作为发布网上楼盘表信息和对外销售时间,开发企业不选择发布时间的,楼盘表信息于10日期满后由系统自动发布。

  此外,预售商品房项目要以幢为单位进行测绘,综合体项目原则上要求一次性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