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 用心落实《条例》 用爱关怀幼儿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犹如一股春风迎面而来,让我们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感受到了政府对幼教工作、幼教者的重视和关怀之情。从而使幼教工作者迎来了学前教育的春天。

    “幼儿教育不只是托幼机构或家长的事,而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公众应改变对学前教育的看法和态度,创造关心幼儿和重视学前教育的社会大环境。”东营市河口区托幼办主任李建新告诉我们。

  

    河口区教育局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幼教工作者牢记自己的使命,时刻用条例这面镜子来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人人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儿童和成人一样,是享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他们的需求应受到尊重并得到满足。因此教师与幼儿交往时的态度、方式都应让幼儿感到安全,没有压力,让孩子感受到老师的爱和尊重。目前,河口区有幼儿园32所,其中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29所,民办幼儿园3所(普惠性民办园2所),省十佳幼儿园1所,省示范幼儿园17所,18所幼儿园创建为东营市教育现代化幼儿园。全区实施了3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建立起了公益普惠、布局合理、城乡均衡、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了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制了《河口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到2025年全区规划幼儿园47所,可提供学位数12060个。加强对油田移交幼儿园的统筹规划,实施移交幼儿园原址重建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政府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规范使用上级资金,2020年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9万元、学前教育综合奖补191万元。继续实施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2020年区财政拨付农村幼儿园经费311万元。教育局加强对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调控和监管,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题责任。全区幼儿园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办园理念,扎实开展游戏实验园(区)建设,科学开展幼小衔接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教育培训,多措并举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河口区按照《条例》要求,教师树立良好的教师观。教师工作不仅仅在付出,同时还要发展自己、完善自己,在教育过程中努力把自己定位于一个研究者,不放弃任何一个探索幼儿发展状况的机会,研究积累,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教育观。鼓励每个教师都成为一名终身学习者,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自我成长,才能促进孩子发展,才能在幼教的道路上采撷到更多的累累硕果。

    政府对幼儿、对幼教者的关爱贯穿了整个《条例》。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爱就是母爱,幼儿工作者都像妈妈一样去爱每个孩子。作为老师每天注视孩子,用赏识和赞许的眼神告诉孩子“你真棒!”,每天反思自己对孩子爱的目光够不够? 传递给孩子的信息是:孩子,我爱你!与孩子交流时用爱的语言鼓励孩子,爱的语言能够培养出懂得爱的孩子,爱心是语言流露的源泉,从而让孩子体验成功的喜悦感。教育教学中教师用爱的管教约束孩子,爱孩子绝不是纵容孩子,放任自流,适当约束孩子,让孩子从小懂得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培养幼儿初步的社会规则意识。最重要的是用爱的胸怀包容孩子,用“爱”来精心灌溉培育祖国的花朵。

    “我们有责任有动力把幼教事业当成一生的追求并为之奋斗,用实际行动谱写‘春蚕丝方尽,蜡炬泪始干’的事业辉章!”河口区实验幼儿园园长杨景田信心满满地说。(整理:郝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