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频发版权纠纷被指维权成本高

  未来网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 赵亚超)“学而思下血本了”“新东方这次下了血本”“俞敏洪力荐”……一张“思维导图1-6年级限时免费入群上课”的海报在微信朋友圈刷屏。

  但实际上这些课程和学而思、新东方没有任何关联,而是某些微信公众号“傍名牌”的虚假宣传,明显侵犯了这两家教育独角兽的合法权益。

  这仅仅只是教育培训行业侵权乱象的冰山一角。

  近几年,随着在线教育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可复制、可隐藏等特点,教育行业的侵权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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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之争:背后还是利益博弈

  据北京法院公布的 (2016)京民终291号民事裁决书显示,ABC 外语培训学校在 2014 年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创意麦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麦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均属于 iTutorGroup 集团),认为 VIPABC、?VIPABC.com 等在内的标识均包含了其 ABC 商标,涉嫌侵犯了其商标使用权。

  随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要求 iTutorGroup 集团停止使用 vipabc 商标,并赔偿 100 万元。

  此外,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环球雅思教育培训中心及广州市天河区雅思英语培训中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大量将“环球”等相关字眼用于公开宣传,北京环球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两家雅思中心诉至法院。

  今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两家雅思中心共同在涉案网站上突出使用“环球雅思”字样的行为,侵害了环球天下公司的商标专有使用权,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近这些年,教育行业关于商标的纠纷,并不少见。一起又一起的商标纠纷背后,其实折射出的是利益博弈。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景佳琛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商标就是一种无形财产,代表着一种识别度。尤其是某些小机构可能会通过“傍名牌”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吸引消费者,争夺商标其实还是利益博弈,但对被侵权企业来说,会带来不少损失。

  机构间的课程产权纠纷:被侵权者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对于教育企业来说,课程设计是关键。课程设计在也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教育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教育企业的课程内容也在进行着一场知识产权之争。

  去年11月,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新东方旗下的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在线)将51Talk无忧英语(以下简称:51Talk)与天猫一同告上了法庭,称二者存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新东方在线方面诉称,51Talk在天猫开设网店“51talk官方旗舰店”,以1元的低价大量销售“零基础学英语入门学习视频自学全套英语语法视频自然拼读在线课程”,其中包含多个新东方享有著作权的英语教学视频,侵犯了其著作权并造成了经济损失。

  在今年6月12日, “中德安普”也将“会计乐乐私塾”网站主办方厦门铸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

  据悉,会计乐乐私塾”网站“实习工厂”栏目发布“APOIT会计实习工厂”的产品,与“中德安普”创办的“专一网”财务实习工厂产品完全相同,被抄袭案例图片多达1183张,且在不断增加。

  在教育行业中,题库、教辅资料均是产权纠纷“重灾区”。但在实际维权中,权利人也会面临诸多困难。

  中德安普维权部刘敏曾表示:“只需花费几百块钱买一个账号,通过下载、复制就可以把公司资料拿走,而我们在维权前期准备,仅十个案例的证据保全、材料公证就花了8万多,还不包括后续的公证费、律师费,维权人力开支,维权成本是侵权的数千倍。”。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欣新也指出,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主要还是因为维护权利诉讼成本高,侵权成本低。

  而在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景佳琛看来,在互联网时代,盗版内容传播速度快、侵权范围广,形式多样分散,而且在一传一十传百的过程中,获取证据困难。最为关键的是在教培行业,不仅举证时间长,难度大,维权成本高,而且从目前公布的判决来看,赔偿金额不会太高,这也会导致一些企业无奈放弃维权,也在侧面助长了侵权者的嚣张气焰。

  但是他也告诉记者,课程内容是教育行业赖以生存的根本,必须具备强有力的版权保护。首先教育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版权保护意识,积极维权。其次对于优质的课程内容要积极向版权中心提出申请,便于在被侵权时快速进行维权。也可尝试通过申请专利的形式,对新产品新模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最后对于那些奉行“拿来主义”的教育企业,必须要加大违法成本,从而维护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网课被破解贱卖 律师:无侵权的故意也构成侵权

  除了机构间的纠纷,为了收益,不少不法分子也“冒险”私自破解网校的技术保护措施,非法破解、复制课件,并且通过QQ群、网络云盘、淘宝等进行非法出售。

  早在2013年,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就曾对颜某侵犯沪江教育著作权罪作出判决,颜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在该案中,颜某擅自破解沪江教育技术保护措施,将沪江教育的在线课件转化成无线播放的离线内容,并低价销售,从中非法获利近8万元。

  另在2017年,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汤某侵犯著作权罪作出一审判决,汤某依靠非法技术手段盗取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课件,非法所得超过11万元,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沪江教育法务总监林华在采访时介绍,上述两起案件体现了在线教育领域的主要盗版形式之一的技术破解,其指的是通过技术手段破解或规避验证程序,或者通过非法手段抓取后台的数据信息,非法获取正版课程信息。此外,侵权者还会通过“录屏”等方式进行盗版,即侵权者通常通过录屏软件对在线教育的各类课程进行录制,再次制作成授课视频。此后侵权者在互联网上通过点对点、贴吧、网店等途径对这些盗版内容进行低价出售。

  另外这样的情况在知识付费平台更是严重,记者发现淘宝、微信、QQ群等平台上,同样存在大量知识付费产品被低价出售的情况。

  之前记者通过微信与一名贩卖付费课程的卖家取得联系,随后他不断让记者购买会员,平台会员按平台打包,包更新,喜马拉雅平台88元,十点课堂58元,得到48元,一快听听32元,用如此低的价格,就可以看到所购买付费平台上所有内容。

  通过与贩卖者攀谈,记者了解到,这些都是通过“众筹”的方式实现的。

  所谓“众筹”,就是通过微信群、QQ群等聚集一大批人,平摊付费内容的购买费用,而后资源共享。例如,一个课程如果售价500元,群里有100人,那每个人只需要出5元钱即可,而后进行资源共享。

  “众筹”的名义使盗版黑产成本门槛几乎为零,从而吸引大量网赚人员,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这些付费课程大多来自资源交流社区的分享或交易,而且这部分开支一般会以“众筹”的名义,由最早一批用户分担。而后不法分子再通过各类网络渠道去贱卖,谋取私利。

  可怕的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而且,低价盗版贩卖对于版权方的伤害也是实打实的,对原创内容产业的损害更是难以估量,维权骑士CEO陈敛就曾表示:“一个人接触到这种渠道并发现有用,可能带来100人不会在知识付费平台上付费。”

  天枢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景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很明显这些付费内容主要通过网络被传播出去,首先就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则侵犯了该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相应的损失。而且这种网络传播方式很容易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即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危害非常大。

  周景坤律师还提醒说:“不少网民可能不是为了营利,也没有侵权的故意,但是私自把这些付费内容分享出去,事实上也构成侵权”。

  拼图资本创始合伙人王磊曾表示,教育最终都是内容变现,内容需要版权。各大品牌商要注重内容版权保护。关乎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教育行业亟待补上“版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