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26号提案《关

   

  丁其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消除大班额加强学前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济宁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着力优化市区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资源总量显著增加,学校布局明显优化。

  (一)科学编制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依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市教育局编制完成了《济宁市市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0-2030)》(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于2011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实施(济政发[2011]111号)。该规划分别对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设施从用地到空间分布均做出了明确的安排,并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标准进行规划布局。各县市区均编制了区域内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二)出台《济宁市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为全面落实《专项规划》,规范和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规划建设, 2012年12月10日《济宁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济政发[2012]25号),2018年7月,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以济政发[2018]10号文印发。《管理办法》主要在学校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建设管理和资金筹措等方面做出规范性规定,明确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细化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学校规划建设管理逐渐实现规范化。

  (三)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2015年,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印发了《济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济政字〔2016〕4号)。2015—2017年全市解决大班额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新改扩建学校187所,新增校舍318万平米、学位 19.8万个、教师11363名,圆满完成解决大班额工作省定任务,工作进展位于全省前列。2015年,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巩固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成果,建立控制大班额长效机制,实施了新一轮消除大班额工作规划。2018-2020年,我市计划新改扩建中小学180所,新增学位14.7万个,新增建筑面积23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0亿元,招聘教师8000人。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66.1亿元,开工建设180万平方米,竣工150万平方米,完成新改扩建建中小学106所,新增学位7.8万个,聘任教师3176人。

  (四)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依据国家和省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好2018-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吸收教育行政部门进入城乡规划委员会,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确定每所幼儿园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建设规模和完成时限。

  下步工作:(一)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新一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对济宁市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济宁市城区包括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区、经济开发区。为使《济宁市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同步,新修编的《济宁市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已完成初步方案,确保教育设施布局与市区发展同步。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编制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其它县市已启动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县域内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布局足量教育设施,适当预留发展空间。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吸收教育部门进入各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土地储备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在土地招拍挂方案论证中充分征求教育部门意见。有序实施学校建设,扩增教育资源总量,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二)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到2021年新改扩建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0所,新增学位3万个。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集团化办园,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提高。建立完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管理机制,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区规划。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依据规划条件,在建设条件中明确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完成时限、投资来源、移交方式等,作为相关地块的出让条件,确保优先建设并无偿移交教育部门。对达不到3000人规模的新建小区,县(市、区)政府应按照专项规划,在周边区域统筹安排,统筹安排建设的幼儿园要和新建小区同步建设或先期建设;近期无法统筹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应在小区按照3班幼儿园指标配套建设办园点,办园点应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无配建幼儿园的老旧小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捆绑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老城区内腾退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用地优先用于建设教育设施建设,配套幼儿园免缴物业管理费。

  (三)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实施城镇中小学消除大班额建设工程,完成新改扩建中小学校75所,新增学位7万个,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问题。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2021年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建成标准化学校。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1年创建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