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补习班将成为历史!镇雄每生标准课时小班30元、中班20元、大班10元……

  随着“双减”工作的逐步推进

  关于校外培训

  云南又有重磅消息!

  

  云南省发改委官网截图

  12月13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

  关于公开征求义务教育阶段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策

  意见建议的公告

  云南省发改委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

  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关于加强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州(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综合考虑培训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家庭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二、基准收费标准

  (一)课时时长。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30分钟,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时时长与标准课时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二)班型设置。分为小班(1—10人)、中班(11—35人)、大班(36人—50人)三种班型。不得设置超过50人的超大班型。

  (三)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待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审批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公布。

  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分地区定价,具体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

  一类地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每生每标准课时小班60元、中班45元、大班25元。

  二类地区:昆明市其他各县(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区)及玉龙县、德钦县;其他县级市(区)。每生每标准课时小班40元、中班25元、大班15元。

  三类地区:除一类、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各县。每生每标准课时小班30元、中班20元、大班10元。

  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四)各培训机构要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班型具体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执行,同时报主管的教育部门及同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

  三、加强收费信息公开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培训机构要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报送主管的教育部门和同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

  (二)强化收费公示。各地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网站、培训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收费和退费办法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各州(市)教育部门要统一公示当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

  四、加强收费行为监管

  (一)各地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监管,督促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预收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各地要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本文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告称,该意见稿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有关要求,切实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而制订。

  

  “天价”补习班将成为历史

  业内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差异较大,线下校外培训课程的收费标准将存在一定差异,但由于定价的重要参考标准是学生家庭承受能力,所以各地定价预计都不会太高。

  随着地方政府指导价的实施或逼近,校外培训收费将面临定价“天花板”;与此同时,由于主管机构对于成本端的严格管控,指导价大概率远低于市场价,此前“一对一授课,1小时1000元”的“天价”补习班也将成为历史。

  除了收费标准,对于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的监管,是另一项重要工作。

  今年10月26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措施。

  11月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了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以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目前,各地正扎实推进“双减”各项工作,全国各地已经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地也在加速推动培训机构转为非营利性机构或注销的工作。

  对于云南公开征求意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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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新闻网、云南发布、央视新闻、玉林晚报、证券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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