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市五区二县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长安区

  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告

  按照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经长安区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长安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96分。

  2022年长安区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9日8:00至21日18:00。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5日

  临潼区

  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告

  按照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经临潼区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临潼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47分。

  2022年临潼区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9日8:00到21日18:00。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5日

  高陵区

  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告

  按照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经高陵区中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高陵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62分。

  2022年高陵区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9日8:00到21日18:00。

  西安市高陵区中招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5日

  阎良区

  按照西安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政策,阎良区2022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380名,其中西飞一中880名(体育特长生15名,艺术特长生15名,航空特色班40名),关山中学500人(体育特长生15名,艺术特长生5名)。

  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470分,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282分。

  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知自己的中考成绩:

  1.7月15日中午12时起,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xa.gov.cn/),点击进入中招管理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步骤:进入西安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点击“中考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查询。

  2.考生可以在毕业学校(报名点)领取市上统一打印的考试成绩通知单;

  3.考生可以通过官方公众号平台“西安教育考试招生”查询成绩。

  鄠邑区

  2022年西安市鄠邑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46分。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5日

  周至县

  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公告

  经周至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周至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13分。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60%,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48分。

  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于7月15日12:00 公布,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 //edu.xa.gov.cn)查询成绩。

  考生网上统一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00到21日18: 00。

  特此公告。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蓝田县

  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公告

  经蓝田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蓝田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381分。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60%,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29分。

  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于7月15日12:00 公布,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 //edu.xa.gov.cn)查询成绩,也可到毕业学校进行查询。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县招生办发放至各初中学校,考生可到所在初中学校查询。

  考生网上统一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00到21日18: 00。

  特此公告。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5日

  蓝田县2022年

  高、职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协调。统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快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提高职业高中办学水平,合理分流高中阶段生源。

  3.坚持综合评价。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奋斗精神,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发挥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引导树立科学育人观、评价观、人才观。

  4.坚持规范高效。采用市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优化招生办法,强化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能。

  5.坚持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公民同招,规范加分项目,强化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计划管理

  (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我县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招生计划为本校招生计划的50%。

  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以各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

  (三)考生填报志愿前,高、职中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同时,各初中学校也要在校园内张榜公布招生计划。

  三、志愿填报

  (一)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实行防伪成绩单。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考生可登陆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xa.gov.cn)或蓝田县端口http://222.91.162.190:9929/ 进行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一是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7月19日至7月21日。二是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县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7月26日8:00—18:00 第一批次网上征集志愿;7月29日8:00—18:00 第二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二)我县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考生可在西安市田家炳中学、蓝田县城关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民办)中任意选报2所学校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志愿。

  第二批次:考生可在蓝田县洩湖中学、蓝田县玉山中学、西安市白鹿原高级中学、蓝田县焦岱中学中任意选报3所作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志愿。

  考生在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

  (三)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1.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资格: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2.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意愿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每个考生只能与一所招生资格学校达成录取意向。若同时与两所学校达成录取意向,则取消特长生资格。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

  (四)选报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五年制大专、中专、技校、外区县职业高中志愿填报在县招生办单独办理。具体时间、方式由县招办适时通知。

  报考我县职业高中的考生,可在蓝田县职教中心、陕西省高教系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民办)、陕西省华夏职业学校(民办)中任意选报1所学校作为职业高中志愿。

  (五)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县教育科技局投诉。凡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生建档

  (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

  考生考籍档案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建。

  (二)考生学籍档案(纸质,包括初中阶段学籍管理相关表册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等),由初中学校汇集装袋保管。

  (三)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未录取的考生学籍档案在毕业学校留存。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组织

  全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我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蓝田县中招录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与城六区同时进行。所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西安市中招录取网络平台。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在城六区招生纳入城六区统一招生平台。

  成立蓝田县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旭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高(职)中招生办公室(简称县中招办),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旭、马卫民兼任,具体负责高、职中招生业务工作。

  (二)录取依据

  录取工作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

  1.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和学业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资格。

  (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为西安市田家炳中学、蓝田县城关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蓝田县洩湖中学、蓝田县玉山中学、西安市白鹿原高级中学、蓝田县焦岱中学。

  同批次录取分为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四个阶段。预投档阶段各学校要认真核对该批次各类招生计划,同批次所有预录取操作完成后,学校一次性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各学校要按照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及时核对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结果,未按时反馈相关结果时,投档结果与下达招生计划、录取类别等一致时,招生系统自动确认,并对相关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1.第一批次录取:

  (1)特长生录取。依据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达成录取意向考生名单,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及特长生资格学校志愿择优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60%以上。

  (2)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

  (3)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进行录取,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若出现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则进行网上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由县中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类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高中学校一次性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2.第二批次录取

  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

  录取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与第一批次录取相同。

  (四)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的依据和程序

  筛选依据:四个条件两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

  1.四个条件依次为:

  (1)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军人子女)。

  (3)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

  (4)少数民族考生。

  2.两项指标依次为:

  (1)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

  (2)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

  3.筛选程序及操作办法:

  首先依次比对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其他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四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

  若考生四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两项指标。首先比对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同等级个数,若不相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若相等则比对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若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的4个等级中同等级个数不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两项指标比对中,若某项指标比对后考生数等于计划数,结束筛选,否则继续比对下一指标。

  若通过以上四个条件两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

  (五)蓝田县职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

  蓝田县职教中心、陕西省高教系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民办)、陕西省华夏职业学校(民办)录取新生在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录取后进行。招生录取依据学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

  报考蓝田县职教中心、陕西省高教系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民办)、陕西省华夏职业学校(民办)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学校报名。职业高中学校凭考生报名清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报考县外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清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六)跨区域招生录取。

  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跨区域招生纳入西安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跨区域招生学校限报一所。跨区域考生资料(准考证、原始成绩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相关材料)由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通过平台统一提交。

  六、照顾政策

  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精神,从今年起,我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

  (一)军人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优待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规定执行。

  (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执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审核随军人子女进行。

  (三)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按照军人烈士优待标准执行。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

  1.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

  2.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

  3.西安市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的子女。

  (五)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2.其他军人子女;

  3.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

  4.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所有学校录取新生总数不得超出公布的招生计划。未经市中招办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二)严格录取管理。规范集团化办学、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方能取得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

  (三)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的规定,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并逐年减少跨区域招生计划。7月15日前,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将跨区域招生方案经县教科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并于8月3日前将填报本校志愿的跨区域学生花名册,报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

  (四)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要按照《蓝田县202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做好报名、测试及成绩报送等工作,务必于7月18日前将《蓝田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意向招生清册》报县教科局审批,以备统一录取会录取。

  (五)各初中学校要及时登录西安市中招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业务操作。一是利用报名管理功能进行定向生资格确认。(未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将不能提交定向学校志愿。)二是利用志愿管理功能下的查询、状态统计等功能,随时掌握本校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加强与考生及家长的联系,督促学生完成志愿填报流程和相关环节,切实对考生负责,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三是专人负责管理系统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四是要告诫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若考生遗忘用户名及密码由学校管理员负责恢复。

  (六)县招生办在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名册及按照与相应部门约定的数据格式形式的电子版提供同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

  八、录取结果管理

  (一)录取结果统一管理。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由市中招办统一管理。我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要按时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

  (二)录取结果统一公布。全县所有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中招办向社会公布。

  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可登陆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志愿填报蓝田县端口(http://222.91.162.190:9929/)查询录取结果或关注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录取类别(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宏志班、远通爱心班、师范生源基地班等)。

  (四)严格学籍管理。各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县教科局将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空挂学籍,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五)统一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九、营造良好招生秩序

  (一)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作为“学党史、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令畅通,平稳有序。各学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面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民办学校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县招生办和各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签订《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全面实行招生工作廉洁自律承诺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三)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违反招生政策的现象给予严肃查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依纪巡查监督,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招生结束后,县教教科局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未使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招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029)82731321(029)82732345(029)82726909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由县中招办统一制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编印《蓝田县2022年高、职中招生指南》。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蓝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媒体平台,设专栏投放招生政策信息。

  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蓝田县2022年高、职中招生工作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同时将《蓝田县2022年中考招生报考指南》免费发放到考生、家长手中,确保考生和家长掌握今年招生政策及各高中发展现状。

  附件:

  1.蓝田县2022年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2.蓝田县2022年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样表

  3.蓝田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4.蓝田县2022年定向生招收计划分校情况一览表

  5.蓝田县2022年中职招生工作初中各项计划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