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启程2023 山西又一批新规与你一起盛装迎新

  日月其迈,岁律更新。2023,追光启程。山西六条新规如约“上线”,与你一起盛装迎新,共赴美好。

  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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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山西省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自主确定。

  山西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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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参加山西省职工且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在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山西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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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1日起,山西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省级统筹,山西失业保险将建立以政策统一为基础、基金统收统支为核心、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统一为依托、基金监督为保障的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体系。这是山西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具体行动,是山西失业保险事业的一次跨越式发展。

  山西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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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统一使用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劳动用工备案模块在网上办理,原则上不再通过书面材料进行线下备案,实现省、市、县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

  山西以法治方式保障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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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同时涵盖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填补了省级社区居家养老的立法空白。《条例》对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以法治方式保障老有所养,对于提升山西养老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提高在岗村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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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西省卫健委消息,《关于提高在岗村医岗位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下发,从2023年1月1日起,乡村医生在岗服务期间,按照“一个行政村一所村卫生室”的原则给与岗位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室每月100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

  来源: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