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童年幻境坍塌的必然性

  看好戏的时候已“远哉遥遥”了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社戏》的分析,通常从都市两次看戏与乡村一次夜行看戏的对比来展开。这是必然的。虽然部编版八年级语文教材中的选文依然是乡村看社戏部分,但小说原文是非常显著的对比结构,不通过对比来分析,的确无法全面理解语文课本上的《社戏》,也的确不能真正读懂这篇小说。问题是,小说通过这样的对比,到底想表达什么?

  姚大勇先生在《一曲自然美的颂歌》里提出,这篇小说是对景色优美、人情醇厚的理想中故乡的颂歌;叶世祥先生在《都市人的乡愁中》说,这篇小说的感情基调就是都市与乡村的对立,表达的是成年人的精神返乡;钱理群先生提倡读一读《社戏》原文,认为这是一次从“剧场”向“野外”的生命空间的转移,表达了作者鲁迅心灵世界的两面性,一面是轻松舒展、沉静柔和、自然和谐、充满情趣的,一面是紧张压抑、焦躁粗糙、扭曲受伤、充满痛苦的。

  这些观点虽然都涉及到了此文所属小说集《呐喊》的缘由,但似乎都偏向于将其解读成一部抒情戏,并未解“呐喊”之意:这篇小说到底在呐喊什么?《呐喊》这本小说集,是鲁迅自己编辑的,如果这篇小说与“呐喊”无关,仅是怀旧,仅是乡愁,鲁迅为什么要将它编入这个集子呢?

  还是得从小说整体切入,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鬼怪神力的神秘扮相对小孩子最有吸引力

  小说未选入初中教材的开头部分,写的是“只看过两回中国戏”的事儿,都有一个共同点:并不是为了欣赏戏曲艺术而去看戏,而是为了看热闹。第一次是受朋友鼓动,既然到北京了,就要去“见见世面”;第二次是为“募集湖北水灾捐”而花两元钱买了一张戏票,原本不想去,但又被好事者鼓动了些“叫天不可不看的大法要”,于是又去了。

  选入课文的部分,在童趣盎然背后,实则也是掩藏一个看热闹的目的。“我在那里所第一盼望的,却是到赵庄去看戏”,主要是想去看什么呢?“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社戏(春赛)原本是酬谢神灵的祭礼,那种鬼怪神力的神秘扮相对小孩子最有吸引力。

  八年级语文课本将《社戏》编入第一单元,单元目标是“看一幅幅民俗风情画卷,感受多样的生活方式和多彩的地域文化,更好地理解民俗的价值和意义”。若从小说本身来说,《社戏》并没有描绘民俗的目的,其中关于这一场所谓“社戏”的描写,无非是一些看不懂的人打来打去,或翻点筋斗,或咿咿呀呀地唱,“我”也并没有看到想看的玩意儿,最终是“大家也都很扫兴,才知道他们的意见和我是一致的”。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都评说此文中写了看社戏的意趣盎然,也许是对作品的评析上,人云亦云的比较多吧。

  这一场社戏什么名堂都没看出来

  都是看热闹,都是没看出什么名堂,童年的看热闹和成年以后的两次看热闹有什么关联呢?

  童年这次看热闹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个红衫的小丑被绑在台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用马鞭打起来了”,这个时候,“大家才有振作精神的笑着看”。就这个细节,“我以为这实在要算是最好的一折”。既然是“最好”的,就可以认为,结尾关于“看不到”的独立成段,其中写到的“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中的“好戏”,是指向这个细节的。但是,“我看好戏的时候,却实在已经是‘远哉遥遥’的了,其时恐怕我还不过十一二岁”。也就是说,在很久以前,在“我”还是一个幼稚无知的小孩的时候,我是把这种细节当成“好戏”的。

  看到这个细节,我们一定会想到鲁迅先生在《呐喊》小说集的《自序》和《藤野先生》里重复出现的一个细节:“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显出麻木的神情”,看起来这个细节对鲁迅有着刻骨铭心的痛,让鲁迅认识到了“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从而弃医从文,开辟了一条全新的人生道路。

  《社戏》里出现的这个被绑着打的细节,在童年的“我”这次看热闹中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认为是好戏,一则是因为年幼无知,二则是因为大家都“振作精神笑着看”。

  成年以后的两次看戏,却极少写戏,重点笔墨都在描绘观众的人数众多、十分拥挤的场景。在这成群的看客中,第一次写“满是许多头”的人堆里,有个“辫子很光的”给我找了个长凳,却让我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第二次则重点写了“挤小在我左边”的一位胖绅士,在我“机械的拧转身子,用力往外只一挤”时,“那弹性的胖绅士早在我的空处胖开了他的右半身了”。这两次看戏中的看客们与小时候那些“振作精神笑着看”的看客们相比,小时候那些看客是一些“闲汉”、“土财主的家眷”和小孩子,成年后所见的这些看客却是“辫子很光的”和“绅士”。小说最后有个时间:一九二二年十月。往前推二十年,这是中国在八国联军侵略下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之后,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爱国志士正在努力探索复国之路,但乡村的闲汉、土财主却和小孩子们一样无知,只是“疏疏朗朗”,人数并不多。可是二十年过去了,革命热潮正在中华大地此起彼伏,看客们已经发达成了“辫子很光的”和“绅士”们,却依然只是无知的看客,而且愈发拥挤起来,以至于使“我在戏台下不适于生存”了。

  “我”已经醒了,看客们依然沉睡着,而且越来越多了。“我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然而好戏一直在上演,从来不缺兴味盎然的看客。

  只要有戏上演,就不缺兴味盎然的看客

  这样就能理解,为什么在乡村那次看社戏的后半部分,要花那么多篇幅写回程路上偷豆吃,还刻画了一位“六一公公”的形象。因为那一次去看社戏,本不是奔着祭拜神灵去的,只是想看个热闹,心中并没有一点对神灵的敬重。

  偷豆吃这个细节,很多人都分析说这是表现了童年小伙伴们的天真单纯和热情好客。天真固然是天真,但未必是热情好客,因为小说中并没有写小伙伴偷豆是为了招待“我”,“摇船的都说很疲乏,因为太用力,而且许久没有东西吃。这回想出来的是桂生,说是罗汉豆正旺相,柴火又现成,我们可以偷一点来煮吃。”你看,跟招待“我”挨不上的。但是,第二天被六一公公发现后,“最聪明的双喜”却对六一公公随口撒谎说是“请客”,这可一点都不“天真单纯”了。偷就是偷,撒谎就是撒谎,这个细节,从小说里看不出是什么童趣盎然。

  六一公公在“我”说豆很好吃之后,“竟非常感激起来”,也是很奇怪的一个表现。“我”不过是个小孩子,六一公公何以对“我”的评价如此重视?原来,“我”在六一公公眼里,即便还是个孩子,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后来还对妈妈夸奖“我”,说“将来一定要中状元的”,这可以看出六一公公对读书人的盲目崇拜。这并不是好事儿,封建社会有一条深入人心的认知,“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其实是封建文化糟粕,是愚昧无知。

  通过这一次偷豆,和这位六一公公对读书人的盲目崇拜,可以看出,神的文化已然坍塌,但新的文化也没有构建起来,反而是封建糟粕依然大行其道。这样的世风之中,即便身体上可以发达成“胖胖的绅士”,精神上依然会小心翼翼呵护着脑袋上那根“油光发亮的辫子”吧。从童年的偷豆撒谎,到成年的拥挤看客,童年幻境的坍塌是必然的。

  小说从一个成年人的视角去回望童年,快乐是有的,但过往的快乐从成年以后来看,却多了一层沉痛的反思。那种偷来的好豆,再没有吃到;那种把人绑起来打的好戏,也再没有看到。这是因为过了童年无知的年龄,不愿意再无知地傻乐,当然也就不再吃到,不再看到。但在无比悲凉的现实面前,“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所以“往往不恤委婉了一点”,在一场早已失去敬畏之心的酬神社戏中,写出一点点童年幻境的美好。但如果我们只当是作者怀念曾经的美好,却忽视了那所谓的美好,不过是二十年后“不适于生存”的发端,当然也就听不到作者那暗哑的呐喊了:我已经醒了二十年,看客们依然沉睡着,这“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真的还有毁坏的希望吗?

  《社戏》之题,象征了神文化的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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