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梁启超:最苦与最乐

  且悟且吟

  没有快乐的生命是无趣的,空虚的;而没有痛苦的生命则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中注定要快乐与痛苦相伴。有痛苦,才会有往后的快乐,正所谓苦尽甘来;有快乐,就定会有痛苦,因为没有人的生命是永远快乐的。

  我们应该感谢生命中的痛苦,感谢它让我们懂得生命的真谛,让我们学会如何在痛苦中坚定信念,以苦为乐。我们应该感谢生命中的快乐,感谢它让我们知道生命中不是只有痛苦而已,还有它的存在。但我们也应该以乐为苦,在快乐的环境中用苦来磨砺自己。

  

  最苦与最乐文 | 梁启超人生什么是最苦呢?贫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若于身上背著一种未了的责任。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虽然失意不苦;老、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生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他;纵然不见他的面,睡里梦里,都像有他的影子来缠着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是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凡属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带著苦痛往坟墓里去。这种苦痛却比不得普通的贫困老死,可以达观排解得来。所以我说人生没有苦痛便罢,若有苦痛,当然没有比这个加重的了。

  

  翻过来看,什么是最快乐呢?自然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古语说得好:"如释重负";俗语亦说是:"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人到这个时候,那种轻松愉快,直是不可以言语形容。责任越重大,负责的日子越久长,到责任完了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快乐还要加几倍哩!大抵天下事从苦中得来的乐才算真乐。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一种趣味。却是不尽责任,受良心责备,这些苦都是自己找来的。一翻过去,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快乐之权,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说:"无入而不自得",正是这种作用。

  然则为什么孟子又说:"君子有终身之忧"呢?因为越是圣贤豪杰,他负的责任越是重大;而且他常要把这种种责任来揽在身上,肩头的担子从没有放下的时节。曾子还说哩:"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不亦远乎?"那仁人志士的忧民忧国,那诸圣诸佛的悲天悯人,虽说他是一辈子感受苦痛,也都可以。但是他日日在那里尽责任,便日日在那里得苦中真乐,所以他到底还是乐,不是苦呀!

  有人说:"既然这苦是从负责任而生的,我若是将责任卸却,岂不是就永远没有苦了吗?"这却不然,责任是要解除了才没有,并不是卸了就没有。人生若能永远像两三岁小孩,本来没有责任,那就本来没有苦。到了长成,责任自然压在你的肩头上,如何能躲?不过有大小的分别罢了。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快乐。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远不能解除了。

  

  痛苦与快乐,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哲人们有不少精彩的论述,平常百姓也有许多感悟和思考。梁启超的这篇《最苦与最乐》思想深刻,格调高雅,既有儒家的进取精神,又有佛家的超凡智慧,读来脍炙人口,掩卷沁人心脾。它从最苦和最乐两方面来谈人生的责任,告诫我们:人生在世,必须要对家庭、社会、国家以及自己尽到应尽的责任,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作者简介

  梁启超(1873年2月23日—1929年1月19日),字卓如,一字任甫,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自由斋主人。清朝光绪年间举人,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戊戌变法(百日维新)领袖之一、中国近代维新派、新法家代表人物。从师于康有为,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宣传家。维新变法前,与康有为一起联合各省举人发动“公车上书”运动,此后先后领导北京和上海的强学会,又与黄遵宪一起办《时务报》,任长沙时务学堂的主讲,并著《变法通议》为变法做宣传。逃亡日本后,梁启超在《饮冰室合集》、《夏威夷游记》中继续推广“诗界革命”,批判了以往那种诗中运用新名词以表新意的做法。其著作合编为《饮冰室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