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确保我校2020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655号)文件精神以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在川招生代码:5146

  3.学校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6.学制:3年

  7.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8.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9.学校举办者:四川省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

  10.学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11.办学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2号(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南段178号(南山校区)

  12.学校网址:www.scctcm.cn

  13.联系电话:0816-2380123(校办),0816-2394744(招生就业处)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招考分离”和报名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的“四公开”,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的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招生、教学、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高效运作、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安排参与高职单招任何环节的工作。

  四、报考条件与报考类别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点,凡有色弱、色盲等色觉异常者,除学校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两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将不予录取。

  (二)报考类别

  1.普高类:高中文/理科考生。

  2.中职类:对口招生医药卫生类考生;“体育保健与康复、老年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可以招收“医药卫生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教育类、轻纺食品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等六个专业类别的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满足以下(1)或(2)的普高类或中职类考生:

  (1)体育大类: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间,考生在足球(限男性)、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等七项体育运动中任一一项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在县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4名(含)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4名(含)者;或在市(州)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含)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含)者;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8名(含)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8名(含)者。

  (2)文艺大类:舞蹈类、声乐类和器乐类。

  1)舞蹈类:仅限中国古典舞和民族民间舞、国际标准舞,获得业余八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2)声乐类:仅限民族、美声、通俗唱法,获得业余考级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器乐类:仅限笛子、琵琶、古筝、二胡、扬琴、单簧管、双簧管、小号、萨克斯、小提琴,获得业余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报名办法

  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选择学校志愿考生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选择1个学校志愿。报考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请将“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选择为高职单招志愿学校并确认提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错误填报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选择专业志愿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cctcm.cn),确定所报考的专业志愿。所有考生都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第一专业志愿至第三专业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同意专业调剂。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且自愿以特长类考生身份参加录取的中职毕业生或高中毕业生,可勾选特长类考生身份和自己的特长项目,考生身份转变为中职特长类考生或普通特长类考生。考生填报的信息确认并提交后不能再修改,逾期也不再进行专业补报。由于用人单位的就业岗位要求,男生慎重填报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材矮小、体型单薄的考生慎重填报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

  考生根据页面提示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表》,考生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表的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考试前一天(单招考试时间以四川省考试院另行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

  (一)考生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和家长签署意见的《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表》。

  2.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已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可在生源地招办或原学校复印并盖鲜章(当地招办、体检医院或原学校盖章均有效);未参加高考体检或暂时不能复印已经完成的高考体检表,考生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做普通体检(注:体检表中须有色觉检查项),提交体检表原件。

  4.中职特长类或普通特长类考生除提交上述前三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特长能力的等级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注: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材料中须注明“主力队员”字样,并由主办单位盖章确认)。特长生身份如未被学校复核时认可,考生身份自动回归到中职类或普高类。

  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学校发放《准考证》。

  (二)免试录取考生的基本条件与资格审核

  1.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的基本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免试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核

  (1)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先完成网上报名所要求的两个步骤。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在到校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提交《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表》、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体检表外,还需递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免试录取申请。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考生必须按学校公布的考试安排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消。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考试安排与成绩统计   (一)考试类型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内容

  1.普高类和普通特长类考生的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成绩为100分,共计300分。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采用面试测评方式进行,成绩为200分。主要形式有:①自我介绍;②现场问答;③文章阅读等三个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素养、专业潜质、职业倾向、思辨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序号,面试时间为5分钟。为避免因不同考评组出现面试考评标准的明显差异,由教务处负责对全体面试考生的面试测评成绩进行统一标准的加权处理,加权处理后的考生面试测评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的最终成绩。

  2.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的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成绩为100分,共计300分。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学校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实施,主要考查考生对《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100个选择题,总分200分(其中《解剖学》120分,《生理学》8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第一志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还需要加试100分的《临床护理综合》(其中《基础护理》30分,《内科护理》50分,《外科护理》20分),共100个选择题,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解剖学》和《生理学》的考试大纲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另行公布,《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以中职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命题的主要参考范围(不另行公布考试大纲)。

  3.中职特长类和普通特长类考生的特长技能测试考生在完成普高类的综合素质测试或中职类的职业技能测试后,需要接受学校对其特长技能真实性的检测。考生需要自行到学校教务处指定位置联系测试事宜。考生展示特长技能所涉及的用物(如运动器材、乐器、服装等)由考生自行携带。测试不具体打分,只用以判定考生是否具备所申报的特长。被认定具备所申报的特长及水平时,考生的特长生身份才能被认可。凡未接受特长测试和特长未被学校认可者不能以特长生的身份参加录取。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2.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

  (四)考试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南校区)、2号(北校区)。考生具体考试的校区和考室以准考证上显示信息为准。

  (五)成绩组成

  1.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中职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语文成绩×100%+数学成绩×50%+英语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第一志愿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其《临床护理综合》成绩不进入总成绩,只在护理专业单独录取时用于专业录取顺序排位。

  3.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普通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按普高类考生总成绩组成模式统计,中职特长类考生的总成绩按中职类考生总成绩组成模式统计。

  九、录取   (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考生类别(中职类、普高类、中职特长类和普通特长类)依据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考生类别的参考人数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后一名预录取考生的成绩为各考生类别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特长类预录取率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0%,中职类预录取率不超过参考人数的70%;普高类预录取率不超过参考人数的60%。划最低录取分数线遇同分情况时,普高类和普通特长类考生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比较,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比较,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各类别考生的录取规则

  1.免试录取考生的拟录取:具备免试录取基本条件并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学校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取,不占中职类相应专业的录取计划数,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和公示无误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未获得通过,其总成绩排位在中职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普高类和普通特长类考生的拟录取: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拟录取。分别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拟录取第二专业志愿,当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拟录取第三专业志愿。如考生所填的三个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在各专业拟录取结束后再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凡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的拟录取

  (1)中职类护理专业的拟录取:进入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为护理专业的考生,只根据《临床护理综合》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到护理专业中,当护理专业的录取计划额满时不再拟录取。当最后一个拟录取名额遇两个及以上分数相同的考生时,同分考生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比较,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未被护理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将以总成绩参与其他考生的成绩排序等待其他专业的拟录取。如因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为护理专业的生源不足导致护理专业的招生计划产生缺额,学校将缺额计划调剂到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专业中。

  (2)中职类和中职特长类考生的拟录取:同“普高类和普通特长类考生的拟录取”规则。

  因各类别报考生源不足或考生拒绝专业调剂而退档所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不替补录取,未完成的录取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中。

  (三)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学校招生就业处在考试结束一周内根据录取规则提出的拟录取名单(含免试录取考生),需要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原件、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预录取申请》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拟录取手续(只有办理了放弃拟录取手续后的考生才能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未办理放弃拟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替补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公示结束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校于7月中旬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和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手续的办理时间以省考试院或学校另行通知为准。

  十、时间安排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学校单独招生所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和体检报告进行复查(体检以高考体检结论为准),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宜

  1.考生来校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2.高职单招正式录取的新生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3.高职单招正式录取的新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

  4.新生入学后不能转校。新生第一学期内不能转专业。学校允许在在第二学期于本类别的招生专业中调换专业,但必须符合学校关于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和学校教务处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发布的通知要求。被“体育保健与康复、老年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录取的非医药卫生类中职毕业生,不能转入到只招收医药卫生类中职毕业生的专业中。

  5.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6.除本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7.考生填报学校、选择报考专业、缴费、打印报名表等均在网上完成。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现场报名。

  8.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组织进行单独招生,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补习班。

  9.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0.学校的高职单招工作负责部门与信息联系方式

  (1)招生就业处地址:学校南校区综合楼106室

  (2)招生咨询电话:0816-2394744,0816-2390931

  (3)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cctcm.cn

  (4)教务处地址:学校南校区综合楼109室

  (5)成绩复查咨询电话:0816-2389644

  (6)学校高职单招监督电话:0816-238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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