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表格教你看懂“法定继承”
类型
继承
顺序
继承人
分配原则
法定
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一般均等,协商可以不均等。
特殊如下:1、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6、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
代位继承时,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时,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
可以分给适当遗产
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