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被替代22年,如今要求补发工资。网友:想得未免太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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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说的事件发生在河南商丘。一男子声称自己的教师岗位被人顶替了22年。

当事人是现今64岁的孙某,他原来在农村当着一名民办教师,1992年他违反了生育政策,因而被学校清退,但实际上,他的民办教师指标后来被南某冒名顶用。

干教育的都知道,民办教师也是以省为单位进行了备案的,南某顶替了孙某之后,是没有办法修改孙某的档案信息的。

也就是说,在学校工作的是南某,而教师档案用的是孙某的。

后来南某通过参加考试学习,于1999年转为一名公办教师。这个含金量就高了。公办教师相当于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直到终老。

这样的情况下,被顶替的孙某应该是觉醒了,而顶替者南某也心虚,2010年二人协议:每月南某给孙某350元的补偿。

2017年,南某从学校退休。开始领取事业单位不错的退休待遇。估计应该在大几千元。

众顶替开始,在学校教书的活是南某干的,到退休他干的也有20多年了,但是工作档案包括退休待遇的人名,还是孙某的。

孙某应该是不平衡了,他实名举报了南某成。南某成的退休待遇被取消。

因为社保信息已经联网,导致孙某无法享受农村的养老待遇。也就是说,孙某已经老无所依了。孙某开始向上面反映这个问题。

最新的消息称,有关方面已经为孙某恢复了农村养老待遇。对于他要求当地教育部门补发工资的请求,予以驳回。

网友们也称,几十年没干教育还想补发工资,想得未免太美了吧。

对于这件事情,好多干过教师的都觉得似曾听说过。在上世纪的后几十年,民办教师撑起了乡村教育,民办教师中确实有一些人耐不了清贫,选择了中途离开教师岗位。

而另有一些人,进行了顶替。稍早一些的,有些在民办教师清查中理顺了工作档案,也就是说替代的是名额,工作档案已经备为自己的了。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上面对于民办教师指标进行了关停。这时如果再顶替,就只有冒用他人档案了。

对于此事件:

其一,南某的冒名顶替成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取消其退休待遇,完全应该;

其二,孙某当年因违反计划生育被除名,此后没有在学校岗位上工作,要求补发工资,显然是不能支持的;

其三,冒名顶替能够成功隐瞒几十年,幕后操作和默认的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受到相应的处分。

总体来讲,上世纪因为没有实现档案信息化,学校教师中这类事件是有的。现在这种事情几乎不见。也就不存在争议什么的。

但是在基层学校还有另一种现象,就是在职教师不想上班,然后找一个代课教师临时替代一下,这属于学校默认,两个当事人协议。

这种情况很少有争议,不过,这种情况貌似也不算正常的情况。代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另外学校默认属于也违规操作,感觉这也是一种铤而走险。

对此事件,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