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28 公司简称:依顿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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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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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努力拓展客户订单深度、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议价能力,多措并举促增长扩收入,营业收入同期对比增加6.16%;同时由于综合毛利率上升,以及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取得的汇兑净收益同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对比增加64.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对比增加71.07%,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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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霞晖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霞晖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 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董事袁红女士、董事曾邱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其余7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体现国有企业社会担当,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采取现金捐赠方式,以实际行动推动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用于中山市三角镇“双低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义务教育至大学(含大专)教育阶段学生助学帮扶,以及向中考、高考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梁健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梁健华先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何刚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 1,377,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57,493,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0,406,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4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的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3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572,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和“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23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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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130,802.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57.26万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7,810.12万元,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256.13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3,066.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163.02万元,扣除中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转出的利息20.3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35,833.70万元(含利息15,320.9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商业银行每月应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于2014年6月24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2019年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开发区科技支行新开设“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部分原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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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截止日余额”由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四舍五入影响,造成各银行存储明细余
额相加不等于合计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近年HDI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HDI产品价格下滑,盈利性不如理想,为了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优势业务,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慎重研究,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 变更为“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于2018年6月25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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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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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所示57,111.52万元为原HDI募投项目变更前的募集资金余额,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孳息变更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8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荣,1995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拟于2022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国勇,201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范荣2021年度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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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 10%。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9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9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均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在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人员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小组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意见:
(1)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3)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等。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仔细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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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