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呼图壁县公益林营造林项目造林种植外包项目二标段
招标:新疆呼图壁县公益林营造林项目造林种植外包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2023JHJY-TP-004)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一、招标条件本呼图壁县公益林营造林项目造林种植外包项目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5.01806万元,招标人为呼图壁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对外外包土地10147.59亩种植梭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呼图壁县公益林营造林项目造林种植外包项目二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呼图壁县公益林营造林项目造林种植外包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3、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0日1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4日19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招标代理机构留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11时00分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11时00分七、其他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联系人:赵 琳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