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德市漳湾110kV兰新、兰增及漳增双回线路部分输电线路迁改
公告】德市漳湾110kV兰新、兰增及漳增双回线路部分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资金来源: 其它金额:万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漳湾110kV兰新、兰增及漳增双回线路部分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划拨,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466.4127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漳湾工业园区;2.2.项目建设规模:宁德市漳湾110kV兰新、兰增及漳增双回线路部分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涉及110kV兰增线#9- #12、兰新线#9- #11、漳增#9-#14杆塔迁改;新立铁塔1基、钢管杆1基。兰增线新建架空约50米,电缆约450米、兰新线新建架空约270米,电缆约800米,漳增线新建架空约320米,电缆约400米。拆除铁塔5基,线路双回0. 95km、单回0. 26km;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为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勘察: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具体勘察范围以经发包人确认的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勘察范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②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设计范围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设计任务书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设计范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③施工:包括合作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施工范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④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采购内容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采购内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⑤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对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并对其他承包商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的施工图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有)、施工许可证(如有)、竣工验收备案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466.4127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暂定6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第1~2个月,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编制与审查,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到位;第2~5个月,完成项目各个路段的电缆入地施工工程:第6个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进入后期线路协调阶段。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适用;2.7.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图纸审查。(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4)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月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②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③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方派出。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3.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号) ,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4)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出售。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联系人:徐 莉电话:18210207527邮箱:xszl8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