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忻州市第十三中学“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原标题: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忻州市第十三中学“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为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中小学生、教职工及家长的出行安全,根据忻州市公安局、忻州市教育局《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及其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人人佩戴安全头盔工作方案》(忻公通〔2021)26 号)精神,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与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城区范围内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学生及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重点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及接送家长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劝导、整治。”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家庭的希望,孩子们的健康平安是我们的头等大事。“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倡导大家从我做起,守护我们的生命防线。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份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在此,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向全体家长发出安全倡议。
广大家长朋友:
忻州是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应争当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助力交通文明,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了您和孩子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参与者、践行者,自觉抵制以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三、非机动车闯红灯;
四、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六、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我们倡议: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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