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出台《意见》加强行政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
为构建完备的部门法制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近日,中共莱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
01一是强化法制机构工作职责。《意见》指出,各行政执法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法制机构工作职责,确保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重大民商事合同法律审查等工作由专门科室和人员承担。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法规) 科室承担上述工作职责,未成立法制(法规) 科室或成立确有困难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明确具体科室承担并予以公布。
02二是配备专业工作人员,满足法制工作需要。《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岗位,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制工作队伍,确保法制工作人员配置与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原则上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应从本单位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选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非法律专业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有3年以上执法办案岗位经历,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经过法制业务、执法教育培训。《意见》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中从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5%,初次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03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律保障。《意见》强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通过聘请律师、专家学者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配合法制机构、法制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同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引导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加入到公职律师队伍,为部门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04四是要强化教育培训,做好法制人才培养使用。《意见》明确,全市将建立法制人员常态化专业知识培训机制,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探索法制干部到市委依法治市办跟班学习制度,不断提升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部门领导集体的依法决策能力。
下一步,莱阳市将围绕《意见》的落实,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市委编办、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确保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转,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