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启动中小学生专项治理防范校园欺凌的方案
据网络报道,3月22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其中规定5种行为构成校园欺凌。凡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另外恶意排斥、孤立他人,通过网络谣言诽谤他人等都可算作校园欺凌。
《方案》明确,学校要将学生欺凌的有关处罚规定纳入校规校纪之中,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各地要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范畴予以从重惩处。
另外对实施欺凌的学生,其中规定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可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依法处置。
此《方案》非常严密而且针对性极强,大大增强了惩罚力度可以有效地把欺凌者的恶意行为早早地扼杀在摇篮里,使他们预见对别人实施暴力后自己的前途,从而制约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这也是很有效的一个教育方式。
校园欺凌者之所以敢任意妄为,大部分都是因为他们有校外社会不法人员的教唆和撑腰,所以才胆大胡闹欺负同学,有的情节相当严重却能逃避法律的制裁,让受害人无处讨还公道。
《方案》中也制定了对社会人员从严处置的措施,使他们不敢随意扰乱学校的治安,从而切断欺凌者的外援力量,让他们冷静思想、认清自己的学生身份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在《方案》启动后,可以督促学校重视和加强对校园欺凌现象的管理,早发现、早处理激发老师们对学生的责任心,这对正确的引导学生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希望关于校园欺凌的有力措施在全国各省市都能很快地制定和实施起来,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使他们健康成长。
(图源网络,侵删)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