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车库停车起争执被举报 酒驾男子领刑挨罚
田某某酒后开车至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时和他人发生口角被举报,领刑又挨罚。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田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1日0时 47 分许,被告人田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亳州市乐业阳光城小区地下车库,和他人发生口角,被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安徽龙鑫司法鉴定所鉴定,田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84。9mg/100ml。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适用缓刑。
原标题:《【以案释法】车库停车起争执被举报 酒驾男子领刑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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