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站“干尸”案,女白领被杀!嫌犯认罪,法律却无法定罪
2006年7月,北京市北恒大厦决定启用地下二层一部分常年封闭荒废的区域,扩建成停车场。
因为需要该区域之前一直处于荒废状态,常年封闭,在扩建之前需要对这里进行一些简单的清洁。正当仓库管理员拿着清洁工具走进废弃空间时,因为光线不好,便随身带了一个手电筒。但是当手电筒的光束扫到仓库深处的时候,管理员师傅顿时吓得扔掉了手中的电筒,因为里面好像趴了个人!
不得不佩服管理员师傅胆子还是很大的,他慢慢的走近,发现居然是一具早已风干的女性尸体,随后他立刻报了警!
由于尸体“年份已久”,身上的衣物早已腐蚀,警察也只能通过其白色内衣判断出死者是一名女性。而且尸体上有一道非常明显的伤口,很长,还有一个纸袋子,里面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物件,只有一张美容卡和一张1999年10月份的报纸。
根据报纸,警察推断出了尸体遇害的大概时间,根据尸体,法医推断出了死者的死因,种种迹象表明,这具尸体是“非自然死亡”。根据线索,警察确定了这是在7年前,在北恒大厦失踪的女白领————郭晓悦
1999年,北恒大厦还叫做联发大厦,年仅19岁的女孩郭晓悦在大厦里开了一间公司。10月7日晚,她在西站地下车库停好车,走向公司。之后,就在车库到公司这一段不足百米的路上,郭晓悦离奇失踪了。
家属报案后,警方排查了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她的亲属、大厦工作人员等!一时间总说纷纭,有人说她已经遇害的,有说她被绑架的,甚至有人说她和别人私奔的,但是有效的线索却一点都没有,她的离奇失踪最终成了一桩悬案。
随后警方联系了郭晓悦的家人,经过DNA比对,确定了尸体就是她。但是由于尸体腐败风干太久,给鉴定也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但警方依然推测出她是由于头部遭受钝器打击致死的。
确认了尸体身份后,那自然是寻找犯罪嫌疑人。
首先郭晓悦长相清丽,身材高挑,打扮也非常时尚,还开着公司,平时上下班也是开着轿车,在那个人均工资几十元的时代,兼职就是妥妥的白富美。而且平时她并没有得罪过人,突然遇害很有可能是陌生人临时起意,谋财害命。
而且通过抛尸的地点来分析,从郭晓悦死亡到尸体被发现,整整过了7年。7年来都没有人发现过,说明凶手很清楚抛尸的地方根本没有人去,凶手非常熟悉地形,所以才那么笃定郭晓悦的尸体不会被发现。
能够满足“陌生人谋财害命”,以及“熟悉地形”这两点的人,就是当年施工时住在地下二层的建筑工人。
经过层层的排查,警方锁定了3个嫌疑人——杨光华、赵德强、王福明。
随后,警方传唤了3人,但让人想不到的是杨光华见到警察的第一句话竟然是——“那件事和我没关系!”
这不打自招,欲盖弥彰的样子,警察还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随后在警察的讯问下,他很快交代了罪行:1999年10月,他在北京西站强奸并杀害了一名年轻女性。
拔出萝卜带出泥,很快,赵和王也被挖了出来,三人都对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1999年10月7日晚10点左右,赵德强伙同王福明、杨光华在北恒大厦北侧便道挟持了路过的郭晓悦。三人强行将她带到地下室二层的废弃仓库内,用暴力手段实施轮奸后,害怕她报复,于是残忍杀害了她。
按说,接下来该是犯罪分子接受法律制裁的环节。但是——由于证据不足,不能对三人实施拘捕!
2007年,检察院对三名嫌疑人提起诉讼,嫌疑人王某因脑梗塞死亡,法院终止了对他的审理。2008年,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认定嫌疑人杨某、赵某无罪。因为能够直接证明杨某赵某杀害郭某的,只有他们本人的供述,证据不足。随后,检察院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了抗诉。2009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之后,维持了原判。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已经认罪的嫌疑人还能无罪释放???
因为他们仨在审讯过程中一直反复翻供,一会承认一会不承认,根本无法当作证据!
而且除了这份反反复复的口供,检察院并没有其他有效物证。
除此之外,三个嫌犯的精神状态都不正常,亢奋、呆滞,甚至还有点弱智的,就像被下了降头一样!而且案发地的钥匙也不归他们保管,因此他们如何进入现场也是个疑点;并且在三人的供词里,对于犯罪过程的描述不一致,A说敲的头,B说刺的腹,C说切过腿,跟尸体的状态压根儿对不上!
在那个年代,经过了整整7年的空白,造成的结果就是“没有证据”。
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三名犯罪嫌疑人被释放。郭晓悦案至今依然无法盖棺定论,我想无论是家属,还是当时的办案人员,心情都是悲伤而愤怒的,他们也想将罪犯绳之以法,可是没办法。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反而更愿意相信司法的公正了——执法人员确实做到了“不冤枉一个好人”,没有让“可能的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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