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江西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 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郑周赟、万文慧)报道:当前,随着天气逐步转暖,学生户外活动多,野外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全省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从4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将逐项倒查事故责任

《方案》指出,防溺水专项行动从4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分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15日)、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10月8日)以及总结提高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

《方案》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大力推动《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地落实,逐条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

与此同时,持续推进家校社防溺水工作合力,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送到每一名学生家长的手中,通过微信群定期发送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职责。

此外,严格落实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项督查,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逐项倒查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纳入年度学校安全稳定考评!省教育厅将明察暗访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了解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防范遏制学生人身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主动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沟通联系,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分工负责、群防群治。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要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2021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江西省教育厅将结合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各地各校防溺水工作开展进行实地抽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 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获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至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中提到,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信中提到,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