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驱赶校门口摊贩的真正动机
原标题:学校教师驱赶校门口摊贩的真正动机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扔学生外卖、踢校门口摆摊商贩筐的视频引发热议。一段视频中,一名学校教师和外卖员发生争执,随后教师将外卖员电动车上的外卖扔到地上。另一段视频显示,该教师在驱赶学校门口摆摊卖东西的商贩并脚踢商贩的筐。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称,该教师可能是出于当教师的责任,觉得外面吃的东西不健康,或者是带来一些后续的麻烦才出现如此行为。
且不说该教师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学校作为育人的主体,是既没有权力也没有义务去管理学校周边外卖或摊贩的,即使是为学生利益着想,也理应限于校内。但问题在于,学校周边流动摊贩为何长期泛滥无人监管?问题还在于,一旦学生把校外食品带进校内并出现安全事故,板子往往打在学校身上,这恐怕才是学校除学生健康之外担心的较为关键的因素。从这一角度说,正是社会监管机制不到位才导致了学校的越位甚至产生过激行为。
关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以及安全责任划分,各省市基本都有明文规定。以湖南省为例,2020年4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教育厅等四部委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城市(县城)建成区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流动摊贩整治以及指导监督乡镇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
这里虽然明确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等负责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学校担负校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但问题在于,当学生把食品从校外带进校园并出现安全事故时,学校该不该负责任以及负多大责任并不明确。事实上,即便学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完全是外卖的问题,最后也难辞管理责任。有家长甚至错误地认为,孩子从走进校门那一刻,学习成绩和身心健康就应由学校全权负责。正是社会监管机制失位加上学校担负的责任不明确,才导致了学校不堪重负。这也就不难理解上述那位学校教师为何如此动怒了。
有学者指出,要解决以上问题,关键还得通过建章立制乃至立法方式,不仅明确各方管理责任主体,更要明确各方承担事故的主体责任,对相关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让社会的归社会,让政府的归政府,让学校的归学校,让家长的归家长。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该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该谁尽的义务就有谁来履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样,不仅减去学校不必要的后顾之忧,让学校放开手脚担负起育人主体的责任,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权责边界,从而真正为学生建立起了一种联合保护机制。从国际上看,将校园安全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也是普遍做法。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瑞典等都出台了专门性的校园安全立法。同时,通过立法还可明确校园安全治理的经费来源和保障机制,为校园安全治理提供制度支持。
当然,就事件本身来说,即使是为学生的利益着想,那位教师的行为也是极不妥当的。身为育人者,遇到问题,自然要考虑通过适当的方式和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而绝不是简单采取暴力手段或过激行为。如果为人师者遇到问题还采用这样不理智、冲动的做法,即便学生不效仿,也会让他们鄙夷,实在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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