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经验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核算滞纳金的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比如一个员工3.15进的公司,4.17去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要从3月份开始缴纳,那么就要出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的日期时间就是:补缴3月的是从4.1开始算滞纳金,比如4.17交的话,欠缴天数就是从4.1到4.16,就是16天

  每月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1178元

  应该缴纳的滞纳金=1178*16*0.005%=9.4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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