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间化疗集中配置化疗药物安全管理制度「附质控指标及目标值」
日间化疗
集中配置化疗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评审迎检必备】
导语:《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实施细则“2.5.100.3”条要求:建立日间化疗集中配置化疗药物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抗肿瘤药物的调配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实行相对集中调配”。为此,杏林职苑编制了《日间化疗集中配置化疗药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总则、基本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质控指标及目标值、监督管理、附则等八部分内容,并附化疗药物集中调配工作流程图。可供医院管理部门参考。
一、总则
二、部门职责
三、化疗药物集中调配基本安全管理
(一)人员准入
(二)场所设施
(三)药品接收
(四)药品储存
四、化疗药物集中调配工作流程
五、化疗药物集中调配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一)药师接收日间化疗药物医嘱信息
(二)对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
(三)打印输液标签
(四)摆药贴签核对
(五)加药混合调配
(六)成品输液核查与包装
(七)发放运送
(八)肿瘤科日间化疗病区核对签收
六、质控指标及目标值
七、监督管理
八、附则
附件:化疗药物集中调配工作流程图
1.目的
为了规范日间化疗集中配置化疗药物管理,确保成品输液质量,保障患者合理用药,防止调配操作的药学人员职业暴露和污染环境,根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定义
(1)日间化疗,是指恶性肿瘤患者白天在医院接受化疗、夜间回家休息的一种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2)日间化疗集中配置化疗药物,是指药学部门根据肿瘤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以下简称静配中心)按照相关操作规程集中调配日间化疗所用化疗药物,使其成为可供日间化疗病区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的过程。
3.适用范围
适用于静配中心集中配置化疗药物安全管理。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贯彻落实日间化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审定日间化疗集中配置化疗药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静配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2.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
负责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以及日间化疗药物目录的制定及动态调整。
3.药学部
负责静配中心日常管理。
4.医务部
负责静配中心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5.信息科
负责静配中心信息系统维护,以及相关数据、指标的统计。
6.静配中心
通过静脉用药处方医嘱审核干预、加药混合调配、参与静脉输液使用评估等药学服务,为临床提供优质可直接静脉输注的成品输液。
(一)人员准入
1.人员资质要求
(1)静配中心负责人应当由具有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药品调剂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的药师担任。
(2)负责用药医嘱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3)负责摆药贴签核对、加药混合调配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药士及以上职称。
(4)负责成品输液核查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师及以上职称,不得由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此项工作。
2.人员培训要求
(1)从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当经岗位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
(2)加药混合调配的人员还应接受化疗药品特点、负压调配技术与调配实践技能培训。
3.人员健康要求
(1)怀孕和哺乳期妇女工作人员应暂停化疗药品混合调配岗位工作。
(2)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或患有精神性疾病等工作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药品调配工作。
(3)从事与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相关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二)场所设施
1.静配中心
静配中心设备设施应符合《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
2.化疗药品调配设施
(1)化疗药品混合调配应与抗生素调配操作隔开,设置独立单元的调配操作间。
(2)化疗药品混合调配应选用II级A2型生物安全柜。
(三)药品接收
1.运送化疗药品包装及小包装应使用专用周转容器,并有化疗药品警示标识。
2.如有破损,按化疗药品溢出应急预案处置。应妥善包装,再放置于专用周转容器中退还库房,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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