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产业数字化“千人入万企”行动启动
为有序推进全省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普查,规范数字专员评价工作,提升入企评价工作质量,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组织开展产业数字化“千人入万企”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1000名以上业务能力强的评价数字专员,深入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指导和协助企业规范填写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同时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入企大调研。后续以结对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基础数字化转型服务,解决企业信息化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提升企业数字化素养,提高所采集评价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数字专员主要任务
数字专员主要任务是为企业提供专业化“顾问+雇员”式服务,主要任务为:
1.开展入企评价服务。做好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的解读和说明,协助企业完成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调查问卷填写,摸清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底数。
2.协助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参与企业数字化转型调研,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加深对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理解,协助企业明确转型路径。
3.协助企业挖掘典型做法。数字专员跳出企业看企业,以第三方视角分析总结具有典型示范代表作用的转型案例和场景,带动企业“看样学样”。
4.建立长效服务机制。通过入企评价,促成企业与数字专员所在服务商之间建立联系协作机制,为企业长期提供专业化团队服务,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供给能力。
三、数字专员资格条件
数字专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好理论基础、技术基础和管理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两化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组织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
2.具有企业信息化建设、系统开发或产品研发等工作经验,可为企业提供优质、有效服务。
3.具备一定学习能力,能够积极学习江西省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普查工作相关知识,快速掌握评价工作服务流程和线上评价系统使用方法。
4.参加了江西省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专题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数字专员工作程序
1.获取市县明确的入企企业清单。评价服务机构与设区市评价工作专班沟通,获取分配给评价服务机构的企业清单。
2.数字专员分组。评价服务机构优先根据数字专员日常所在地匹配入企企业清单,组建数字专员小组。
3.确认入企名单。数字专员小组负责核对确认匹配的企业清单,合理安排入企评价时间,有问题及时向评价机构、市县评价工作专班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4.签署保密承诺书。评价数字专员与企业签订保密承诺书,保证企业数据安全和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维护评价企业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安全地为企业提供评价服务。
5.协助开展评价有关工作。根据确认的评价工作计划,评价小组进驻企业协助评价相关工作。
五、加强数字专员管理
1.规范数字专员来源。本年度数字专员评价服务机构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中国信通院江西研究院、省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江西电信、江西移动、江西联通等单位构成。评价服务机构负责推荐评价数字专员候选人,对派出数字专员有效管理。
2.数字专员科学分组。强化数字专员证件管理,按照考核合格分数高低和整体排名,数字专员证件分为A级和B级两类,全省统一核发工作证件,评价数字专员名单在江西省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系统平台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入企评价小组由A级数字专员任组长,1-3名B级数字专员任组员。
3.规范入企评价行为。数字专员应增强入企评价责任心和使命感,按照中立、客观、准确原则,每家企业评价服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数字专员兼职派驻,应遵守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企业索取任何报酬,不得编造或者唆使编造虚假、失实的数据或记录,不得出于派出单位需要向企业硬性摊派相关业务或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排挤其他服务机构。
4.加强评价服务监督激励。开展入企评价数字专员满意度调查,入企评价完成后,企业通过江西省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系统,匿名评价数字专员评价服务、专业能力、工作纪律等情况。对数字专员的评议结果,可作为其所在单位评优评奖和职级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企业有突出贡献、获得企业普遍好评、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专员予以表彰。对评价企业投诉累计超过3次的数字专员,一经查实,取消数字专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5.强化评价保密管理。实施入企评价调查保密双承诺,评价数字专员与所在单位、评价服务企业分别签订保密承诺书。在评价过程中对接触到的企业数据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六、职责分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指导各地开展入企评价工作,强化调度与协调,推进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省两化融合评价工作专班负责跟踪评价进展,定期印发工作简报,评定江西省企业数字化评价首次调查问卷,确定各地市入企评价企业信息库,按照各地需求平衡分配数字专员。
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数字专员入企评价组织和管理工作。应当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基本信息库,组织企业书面填写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首次调查问卷;做好数字专员与企业匹配安排和管理,省两化融合评价工作专班和数字专员所属单位根据各地上报匹配情况分配相应数字专员至各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动员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普查,做好与数字专员的对接,协助联系数字专员进驻企业的保障工作,做好数字专员赴辖区企业入企带队工作。
各评价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和按要求派出数字专员参加入企评价,做好数字专员工作安排。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要加强评价数字专员评价前、评价中、评价后的技术指导,不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和完善评价系统,负责评价数字专员的组织、培训、指导、考评和制证等工作,及时处理企业个性化问题,确保评价质量达到标准。
入驻评价企业应指定具体对接人员负责整个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主动加强与数字专员小组联系,衔接具体评价时间和有关准备事项。
七、其他要求
1.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应协助企业做好以下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评价流程准备评价工作材料,指导企业填报江西省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首次调查问卷、基础普查问卷等基本评价资料。
2.请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数字专员入企评价匹配安排表、江西省企业数字化评价首次调查问卷等报送省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联系人,有关评价技术问题咨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方式
江西省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
联系人:熊跃巍0791-86795845,18779116159;姜林0791-88829752,13707912011。
邮箱:jxgxrhzxrhtjc@jxciit.gov.cn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雒海鹏15201170480;袁兵13146055677。
(来源:江西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