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预算绩效管理 推动财政聚力增效

  日前,新邵县财政局获得“湖南省市县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该县以“夯基础、重规范、提效率、上台阶”为目标,切实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调控能力,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人大监督、财审联动、部门协同”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并筑牢基础,该县印发《新邵县人大常委会预算绩效监督考核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批复各预算单位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督导县预算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同时,出台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共同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审计部门及时向财政部门通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绩效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财政部门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并通报预算绩效方面的问题线索,作为审计部门重点审计内容参考。然后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开展专项监督。明确预算部门主体职责,提高部门和单位责任主体绩效意识,督促单位提升基础管理,打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新邵县以《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为主体,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5个环节的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制度办法——工作规程”三个层次环环相扣、互为支撑,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政策可依、有办法指导、有规程规范。注重把好财政资金第一道关口,树立“大绩效”工作理念,将财政投资评审和投资项目审计融入绩效管理,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在开展重点评价方面,新邵县每年选择4个至6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评价,选择10个左右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低效的项目资金予以核减或收回,统筹用于全县“三保”和“三重点”支出。

  开展全面考核,出台了《新邵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为“6+1”模式,从基础工作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六个方面和加分项,每年末由县人大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在强化结果应用方面,新邵县及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绩效办作为单位绩效文明考核依据,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参考依据。最后,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单位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形成了良好的绩效导向。(肖斌辉 钟鹏 周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