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矫对象不服判决 拒绝社矫 雨花司法这样化解
“你们的服务工作做得太到位了,这次专程过来是要代表家里人真诚地感谢你们!”2023年5月5日,一名群众手捧一面锦旗,直奔雨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而来,言语中饱含感激之情。原来,她是社区矫正对象肖某某的家属 ,受肖某某委托前来送上锦旗以表感谢。
事件还得追溯至去年8月。肖某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发生推搡,邻居被推倒地胸部骨折,经鉴定轻伤二级,肖某某因此被刑事立案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肖某某因拒不认罪、拒不签字、拒不参加庭审,一度导致该案超期无法审理。雨花区委政法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肖某某判处管制八个月,并于 2022年8 月 18 日交于雨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社区矫正管理局 ) 进行社区矫正。判决生效后,肖某某坚持认为自己无罪,拒不服从法院判决,拒绝接受社区矫正,并称要上访维权。
1了解走访 打破僵局
雨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收到法院执行文书后,高度重视肖某某情况,多次通知肖某某前来办理报到入矫手续。但肖某某及其家属拒不配合,导致社区矫正工作无法顺利推进。为此,区司法局联系雨花亭司法所及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希望肖某某能配合采集信息,完成社区矫正报到登记手续,但肖某某及其家属一直拒绝开门见面。为打破僵局,社区矫正管理科针对肖某某身患严重疾病、家庭困难、邻里矛盾突出、对办案机关不信任、对执法人员有较大抵触情绪等问题和困难进行详细分析,并在征求区检察院意见后制定了一套人性化的矫正方案和教育帮扶方案。
2022年8月22日上午,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秦高辉带领省司法厅选派干警、雨花亭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到肖某某家上门走访,但肖某某始终对工作人员存有较强的戒备心理,抵触情绪极大,一直拒绝开门、拒绝沟通。顶着炎炎烈日,工作人员向肖某某隔窗喊话长达两个多小时,但肖某某不为所动。后得知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秦高辉自费为其购买牛奶、米、油等帮扶物资的善意举动后,肖某某才逐渐消除敌对情绪,表示愿意对话交流。工作人员于是抓住机会,详细向肖某某普及法律知识,讲解人性化矫正方案和后续困难帮扶措施,肖某某遂同意开门沟通,并配合完成社区矫正信息采集,顺利办理各项入矫手续。
2疏导帮扶 教育普法
肖某某入矫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和雨花亭司法所共同对肖某某采取了一系列人性化的监管、教育、帮扶措施。针对肖某某身患严重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完成社区矫正日常报到、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具体问题,为其办理社区矫正免予考核手续,改为社区矫正管理科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定期携带移动执法终端上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为其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提供方便。针对肖某某因病致穷、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将其列为重点困难帮扶对象,每月保障一定生活必需物资,并协调当地街道和医保部门为其办理大病医疗救助。针对目前存在的邻里纠纷,积极组织当地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社区介入调解,妥善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针对肖某某及其家属对该案件判决不满问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常态化为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让其从内心服从判决,接受矫正。
3追踪跟进 常态落实
经过8个月的社区矫正后,肖某某于2023年4月12日顺利解除矫正。社区矫正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帮扶工作的结束。为切实做好肖某某后续帮扶工作,社区矫正科在解矫当天,联系肖某某户籍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上门走访,无缝对接后续安置帮教事宜,确保对肖某某的帮扶措施能常态化落实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既要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抓好人员监管,彰显法律尺度;也要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为有困难的对象排忧解难,展现司法的执法温度。
近年来,雨花区累计帮扶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600余人次,发放帮扶物资、资金30余万元,落实困难对象临时救助、低保、医保、廉租房等政策待遇100余人次。这一举措极大地激发了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积极改造的意愿与勇气,加速了“肖某”们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回报社会的步伐,同时也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实度和温度。
供稿:雨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