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西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5月1日起执行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最低工资标准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此次西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执行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6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

  

  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执行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对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一种“托底”,也是一种最低要求。我们应当鼓励和倡导用人单位,不断提升生产经营的效益,从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待遇,激发劳动者创造财富价值的积极性,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循环。在这个循环中,劳资双方是双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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