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在创业的过程中选择一个好的项目是很重要的,只有选择好的项目才可以轻松的在创业者当中获得收益。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不错的企业,经营该企业最大的一个好处是企业的纳税支出少,纳税压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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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周建雷律师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顾名思义,是一个自然人(中国国籍)独自出资的企业。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并且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周建雷律师解析: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周建雷律师简介
2010年开始执业,专职律师,温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诉讼和非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