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携手重庆检察院五分院进校普法宣教

作者:彭静 钟丽君 尚博

5月14日上午,荣昌区吴家镇初级中学的阶梯教室里座无虚席,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携手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在这里开展“法护青春、检润成长”普法宣教活动。

此次活动是重庆检察机关“莎姐”团队和重庆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的首次合作,也是法、检两院延伸司法职能、合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教的有益探索。

两堂法治课:防性侵+防校园欺凌

当天上午9:30,市五中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成员李睿龙和市检察院五分院“莎姐”检察官张丙霞共同为100多名中学生、家长奉上了一顿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法治大餐”。

首先出场的李睿龙围绕着“爱护我的身体、预防性侵猥亵”主题,从大受同学们欢迎的卡通引入,结合《民法典》告诉同学们,身体权和隐私权的概念,并通过6个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阐释了性侵害的误区。

“同学,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这种接触是正常的、友善的......而后面这种接触很明显会让你不舒服......”情景模拟环节里,他还邀请同学上台演示,用生动的体验式教学让孩子们同学们懂得遇到危险应该如何应对,同时教育同学们都应该树立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远离性侵猥亵,健康快乐地成长。

“什么是不良行为,什么又是犯罪呢?”

“故事中的两个人需要为他们的行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

紧接着,张丙霞围绕着“预防校园欺凌”这一主题,以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例为切入,向同学们生动形象地讲解了哪些是犯罪行为、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罚等内容,让大家在听故事的同时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从而在他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接下来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命运的选择’,看看大家今天到底学到多少法律知识......”

“选C”

……

答题环节,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着。待答题完毕,张丙霞会细心地对每道题的不同选项作出法律解答,让同学们明白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警示大家不要跨越法律这条红线。

亲切自然的授课、量身打造的内容、精彩有趣的互动,同学和家长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

“法官哥哥、检察官姐姐的法治课让我意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我们也不能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参加活动的初二学生陈莉说道。

“这样的法治课堂很有意义,我们家长平时对法律也不是特别了解,也没办很好地对孩子开展法治教育,今天的活动不仅让孩子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们也了解了不少。”全程参加活动的家长某某表示。

座谈交流:共话未成年人保护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围绕着“如何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这一主题展开交流,与会人畅所欲言。市五中法院、市检察院五分院和荣昌区法、检两院分别介绍了各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情况,并听取了与会市人大代表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市五中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田忠曼:

下一步,市五中法院将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为中心,加强与检察、教委、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与交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或配合未成年人案件庭审和帮扶的工作机制,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工作,形成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合力。

市检察院五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洪富:

此次普法活动,就是检察机关、法院共抓未成年人大保护的一个很好举措,实现了资源共享、衔接支持。今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市检察院五分院辖区检察机关将以两法修订施行为契机,加强两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市人大代表、荣昌中学教师 陶永胜:

像今天这样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非常有必要,尤其是有些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农村学校。建议进一步完善普法课件,采用多元化、互动式、更易让青少年理解和接受的方式传授枯燥、生涩、专业化的法律知识,使其更加简单、生动、有趣,从而达到更好的法治教育效果。未成人保护工作是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除了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学校和社会团体也应加入进来,共同为青少年美好的未来努力!

回声嘹亮:少年,学会保护自己

法治课结束后,听课的孩子们纷纷把自己的学后感诉诸笔端。

2019级6班 何滢:

这一次的法治课让我学到了很多,知道了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知道了什么是性侵害及其类型以及对我们青少年的危害。

这其中让我最在意的是,施暴的人不一定是陌生人,更大比例的是熟人作案,需要我们提高警惕,识别和防范可能的危险。

幸好,讲课的法官小哥哥告诉了我们如何防止性侵害,如:在人多的地方可以通过大声说一些恐吓坏人的话来引起他人的注意;人少的地方可以骗坏人来逃脱并记住坏人的长相特征,便于警察快速破案。

2019级6班 张蔚:

今天的法律课堂让我受益颇丰,学到了一些对我们很有用的法律知识。

法官小哥哥的讲课,让我了解到了什么是性侵害,哪些身体部位不能被他人触摸,不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会遭到侵害,我还了解到了一些坏人的手段,例如:事前引诱·骗取信任·事后恐吓·暴力威胁·强迫保密等。也认识到了年少的我们需要学会正确保护自己。

而检察官小姐姐的讲课,让我学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什么属于不良行为,什么属于犯罪行为。遇到校园欺凌的解决方法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不能用武力解决问题等。

2019级7班 甘露:

现代社会中,“四面八方的诱惑扑面而来,邪恶披着美丽的外衣,罪犯扮成天使的模样引诱我们入圈”。虽然,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但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知法、懂法、用法律武装自己是必须的。

其实,被猥亵的少年少女没有错,受到校园欺凌的同学没有错,错的是那些害人心、毁人身的恶魔。法律如一把利剑,刺破恶魔的圈套;法律如一扇坚盾,护住阳光的少年;法律如一盏明灯,照亮黑暗的深渊......面对这些不法分子,我们不能怕,我们要果断的对他们说不。

2019级7班 高悦:

我们正少年,那么什么会威胁到我们的成长?什么又可以保护我们?今天,重庆法院“小公民法院课堂”向我们讲授了有关性侵害的法律知识。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猥亵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在猥亵前他们会对你进行引诱,以此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事后又会对受害者进行恐吓,威胁等。而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哄骗你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保密,以至于不敢去报警。而性侵给受害者造成很大的伤害,严重时可能会扭曲被侵害者的人生观及自我认识,导致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社交和生活。

对此,我们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对违法行为说不,帮助让违法人员绳之以法。

当天的活动,还有市人大代表林必忠、乔颖、陈小兰、付利芝,荣昌区人大代表刘智、唐名位,以及荣昌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妇联、团委、教委,观胜镇、铜鼓镇、吴家镇党委政府和吴家中学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现场还向吴家中学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少审判典型案例等法律资料以及篮球、羽毛球等文体用品。

【来源:中国法院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