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法服务规划:每个社区至少培育3名“法律明白人”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印发《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下称《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圳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系统谋划部署。

  《规划》共分为十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具体任务、实施保障。《规划》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深圳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23项具体任务,涵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等六个方面。

  截至目前,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达到2323个,各类法律服务人员29651人。“十三五”期间,全市办理公证业务约202.43万件,法律援助案件117094件,司法鉴定业务325270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617250件,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550557件,12850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规划》提出了在国内领先的指标包括:每个社区(村)培育“法律明白人”数(人)不少于3人(即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员);全市社区(村)配备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100%;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5家;行政调解组织100家等。

  《规划》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出加强公证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引导公证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规定减免公证费,对80岁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

  在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方面,《规划》提出争取到2025年,扩大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至800人,为深圳市对外开放新格局和经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记者 / 沈卫卫

  部分内容综合自 / 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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