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文凭使用效力如何

  自学考试是成人教育的考试形式之一,文凭是非常的有用,适合上班族,高中生等人员报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 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1)国家承认、电子注册,全通通用,学信网可查(制定的学历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专科(或本科)毕业后,享受与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生同等待遇,如果继续深造可以考本科、考研究生、考国家公务员,属正规国民教育序列文凭。

  (2)自考文凭含金量高,社会公认度高,特别得到一些外资企业的极大认可,自考文凭目前在国际上26个国家承认,主要是美国、英语、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一些欧美国家(详见自考办有关自考文凭国际承认国家的公布名单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