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指导标准最高可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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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芥末堆文 ?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发放等进行明确。其中,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补贴指导标准最高可达 3000 元。《办法》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有效期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办法》规定,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分为六类补贴项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生活费补贴等。六类补贴的补贴对象不一,包括劳动者、企业、承训机构、评价机构等。

  其中,"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劳动者通过自学或者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获得补贴。取得的证书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竞赛发证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的。

  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其中," 养老护理员 " 及 "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 补贴标准为:初级工(5 级)补贴 1000 元、中级工(4 级)1500 元、高级工(3 级)2000 元、技师(2 级)2500 元、高级技师(1 级)3000 元。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 30%,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市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