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计划10月中下旬启动第一批购房消费券报名

  中新经纬10月8日电 据“宁波发布”微信号8日消息,宁波市计划10月中下旬启动第一批购房消费券报名。10月8日,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下称“宁波市房管中心”)就宁波房产新政中的“换新购”如何操作、各地陆续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如何实施等问题作详细解答。宁波市房管中心指出,本次调控新政明确,全面停止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即不再区分限购区域和非限购区域。无论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购房都不做限制,无需提供社保、个税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针对限售政策的调整范围,宁波市房管中心介绍,一方面,购房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如果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无论之前网签合同是否有“限售”标记,均不限售。另一方面,支持购房者通过“买新卖旧”方式改善居住条件。如果购房者新购买了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现有住房即使处于限售期,也可以挂牌出售,具体实施细则已基本明确,即将实施。该中心透露,宁波市计划今年第四季度对市六区购买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个人配送购房消费券。消费券券种包括家电消费券、家具消费券、装修装饰消费券。目前已形成初步实施方案,正对接前期筹备工作,计划10月中下旬启动第一批购房消费券报名。宁波市房管中心补充称,宁波市的住房“换新购”模式计划由市房协牵头实施,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联手参与该活动。1.签署协议,明确房源。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明确买进和售出房源意向。2.锁定房源,优先售卖。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如30天-90天),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经纪机构通过“优先卖”服务,帮助客户通过线上流量倾斜、经纪人线上线下聚焦推广,加速房子销售,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3.成交与否,履行合同。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宁波市房管中心表示,近期,市住建局指导全市各地出台了购房补贴政策,全市10个区(县、市)和2个开发园区均在10月1日之前完成了政策起草和出台工作。实施购房补贴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值得注意的是,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都在补贴范围内。补贴标准原则上为购房房票价款或完税价格的1%,最高不超过6万元,具体内容各区可根据自身实际灵活确定,各地会公布购房补贴的操作细则。(中新经纬APP)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中新经纬(jwview)官方微信公众号。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