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女生乘共享电动车摔伤昏迷已近一个月,广州街头多品牌共享电动车均存不戴

  9月27日,华南理工大学大一女学生小木(化名)搭乘同学驾驶的共享电动车返回宿舍途中意外摔倒,头部着地伤势严重。

  10月24日,小木的父亲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小木送医抢救后至今已有27天,仍昏迷不醒且无自主呼吸,生命垂危。

  记者从广州交警天河事故处理中队了解到,小木的损伤程度已被鉴定为重伤二级,目前事故责任认定仍在调查中。家属认为,不戴头盔就可以骑行的无牌照共享电动车是意外发生的客观原因。

  校园内的共享电动车是否安全?为何能无牌照上路?

  不仅在校园,电动车安全隐患也困扰着广州这座城市。多位专家表示,广州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内投放运营的电动自行车均属于未登记上牌,违法上路。记者在科韵路地铁站附近走访发现,接近半数共享电动自行车并无配套安全头盔和牌照。经测试发现多个品牌共享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也可驾驶。

  20岁大一女生摔伤后昏迷已近一个月

  小木的同学小梦(化名)告诉记者,9月27日下午,她扫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和木子一起返回宿舍,彼时二人均未佩戴头盔。在行驶到一下坡路段时,为避让前方来车,原本就捏着刹车闸下坡的小梦紧急制动,但车并没立刻停下,摇摇晃晃前进了一段距离,两人连人带车均摔倒,小梦的手部、腿部有擦伤,小木因脑部着地受伤严重,后被120接走紧急治疗。

  医院病历显示,从电动车上摔倒时,小木右侧头部着地后神志不清,口吐白沫,伴随着抽搐和呕吐的症状,无法回应他人的呼叫,牙口紧闭。经医院诊断,木子头部受伤致脑疝,创伤性急性硬膜下出血,颅骨骨折,右额叶局灶性大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并进行了颅脑手术治疗。术后小木双侧瞳孔散大,被送回外科ICU,至今仍昏迷未醒。

  小木的父亲是一个肤色黝黑的中年男子,从农村出来在广州打拼多年后有了家庭。他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每天最害怕、最难过的,是三个时间段。一个是每天早上,医生告知他们小木最新的病情,“怀着希望想听到一些好一点的消息,可每天的情况都比前一天还要严重。”

  另一个是每天探视的时间,小木的父亲隔着手机屏幕呼唤着女儿,却迟迟未能得到回复。现在小木在ICU里昏迷,只能依靠药物维持生命体征,医生告诉小木的父亲,孩子的病情不太乐观。

  最后是临睡前,他会拿出手机翻看着小木曾经的照片,看着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儿,这个时候四周没有一点声音,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们每天就睡在女儿病房外的走廊,女儿就是我们两口子的全部,我们想离她近一点,但ICU是无菌的,我们只能挤在走廊里,希望她醒来就能看到我们,那样她就不害怕了。”小木的父亲的话时断时续,他不时擦去眼角的泪水,面容憔悴。

  招标:共享电动车向华南理工每年赞助不低于20万元

  10月20日下午,记者从广州交警天河事故处理中队一位警官处了解到,经广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木的损伤程度已达重伤二级。

  警方也委托了相关机构对已扣留的涉事共享电动车进行性能测试,测试结果提到这一无号牌两轮电动车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事发时行驶速度为35.13km/小时—35.53km/小时。

  对此,小木的家属以及小梦一方均提出了疑问。小木家属质疑,为什么当时有捏刹车,时速会这么快还符合标准?小梦表示,刹车后还是继续前进了一段距离,并且认为车辆在这方面的性能不是很好,不然也不会摔倒。警方表示,若对鉴定报告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对于这场事故,小木的家属认为校方引入无牌照的电动车的举措失当,并且运营方和校方对于这些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到位。家属提供的资料显示,事故发生后的10月2日下午,家属在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遇到了很多两人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的情况,这些骑行者均未佩戴头盔。

  据家长测试涉事品牌电动车启动视频显示,扫码开启过程中,在是否使用头盔这一项有“使用头盔”和“不使用头盔”两条选择,而不是强行规定使用头盔,“他那个车戴不戴头盔都可以骑行,校园内两人甚至三人共乘一辆电动自行车的现象随处可见,如果一直这个样子,那我女儿的悲剧还可能继续发生。”小木的父亲表示。

  该校一名学生告诉记者,有的电动车头盔已经不见了,或者是因为脏,加之不佩戴头盔并不影响骑行,所以并没有多少人佩戴头盔。对于载人,该同学说这是因为人多车少,高峰期根本抢不到车。假期结束后,学校通知明确了骑共享电动车不得载人,并且必须佩戴头盔的要求。

  华南理工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校方将在医疗费用等方面全力保障小木的抢救和治疗。此外,国庆假期后学生处也在官微连续发布电动车安全骑行等倡议和内容。

  据华南理工大学官网招标中标公告显示,该校五山校区在今年9月投放了1000辆共享电动车,均为一家头部品牌电动车,履约金为10万元,服务商每年须赞助不低于20万元用于校园交通补贴费用。

  记者此前曾在福建省龙岩市驾驶过该品牌共享电动车,均为上牌合法车辆,若未取出头盔则不供应电力驱动车辆。也就是说该品牌在华南理工大学投放的无号牌车辆与外地市场化运营车辆存在区别。

  记者致电该品牌骑行客服了解到,用户在使用共享电动车期间,公司对用户进行了投保。客服介绍的指引显示被人是用户本人,保障项目包括被人意外伤害及相关医疗和住院、三者意外事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其中最高金额10万元。

    一家共享电动车品牌投保保险。小程序截图

  政协委员:校园电动车也要严管

  广州交警天河事故处理中队警官表示,目前广州市的共享电动车都是违法的,不能上牌照,不准上路行驶。但高校校园内的共享电动车一般由学校管理,不会开出校外。对于家属质疑不佩戴头盔就能驾驶的问题,警方表示目前只能呼吁大家骑行注意安全,佩戴头盔,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佩戴头盔。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南方软实力研究院副院长谭国戳认为,校园并非法外之地,对于校内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重点是严格执法,按照电动自行车的上牌、交规要求、安全要求(如佩戴头盔等) 进行管理及处罚,而不是一禁了之也不是放任不管。”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共享电动车的安全性因地区和具体管理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校园内的共享电动车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例如,由于人口密度大、道路狭窄,学生在校园内骑行共享电动车可能更容易发生事故。

  付建表示,校园内的共享电动车安全问题应引起重视,相关部门和学校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师生的安全。同时,用户在使用共享电动车时也应增强安全意识。对于涉事公司提供无牌照车辆,未按照国家标准在市场投放,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应承担一部分侵权责任。对于学校来说,应尽到一定的监督管理职责,不能因为未发生风险事故就不提醒学生,学校应对车辆的完整性、安全性进行必要性检查,因此学校也应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

  记者走访:广州街头多品牌无号牌共享电动车可不戴头盔骑行

  10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广州科韵路地铁站附近,经走访发现,该区域上百辆多个品牌的共享电动车中,接近半数的安全头盔已不见踪影,有不少车辆虽然头盔仍在,但却蒙上了灰尘、泥土或是“被迫”装着垃圾,完全不像经常被使用的样子。

  据记者观察,共享电动车的使用场景多用于解决公共交通和上班、回家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在地铁站出口,记者目睹了一位男子扫码骑走一辆座椅皮质开裂的电动车,在启动时因不熟悉操作,车辆径直撞向前方护栏,因该电动车并无头盔,所以该男子骑行时并未佩戴头盔。

  随后记者随机找了另外两个品牌共享电动车,经小程序扫码开锁后,未佩戴头盔均可骑行。

  在走访时,记者发现有共享电动车停在人行隧道、人行道旁,无序停放的共享电动车既影响了行人步行也影响了城市的美观。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公交集团三汽公司党代表工作室负责人段安春表示,现在共享电动车是步共享单车的后尘,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在去年广州两会上,段安春在提案中罗列了4点隐患,包括用户不遵守交通规则,易引发事故;存放和充电点存在火灾隐患;未能及时维护导致有故障车辆被骑上路,风险难以想象;乱停乱放极不安全也影响交通、市容。

  段安春表示,这些隐患都是同多名代表经过实地了解到的,很多大家不曾听闻的小众品牌,其车辆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段安春等代表建议,尽快取缔道路上所有自行投放的各类运营共享电单车,“难就难在现在这些非法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在和交通部门打游击,前不久我们又反馈些新的情况,但结果可想而知,即便没收一批,他们又会从别的地方冒出来一批。毕竟这些车辆很便宜,只要投放出去2个月就能回本。”

  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则表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行业,各地的政策都不一致。首先要将该行业登记造册,对其持有的所有电动自行车也登记进对应的系统;其次要审查其内部管理体系和向,确保合规化运营,并有充分的资金退给客户;最后是要建立类似服务评级的评价机制,每年或每隔固定时间后,由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联合评级并要求其强制公示于自身的租车APP上供消费者参考。

  对于广州共享电动车现状,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3026号建议(《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执法管理的有关建议》)中了解到,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322万辆,已经远远超出了广州市现有道路通行、停放资源承载能力,也对城市正常交通秩序和管理等产生了极大冲击,现阶段暂无道路、停放资源可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因此,广州市政府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国家部委相关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此外,记者获悉,今年5月25日,广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广州交警加派警力在环市路、中山大道、新港路等70余条重点路段开展整治。重点查处驾驶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包括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行、不戴头盔、驶入机动车道、驶入禁止通行区域、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等。

  上游新闻记者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