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警方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 为期半年

  查处现场。警方供图

  华龙网讯(记者 罗盛杰)2023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南川区公安局开展为期半年的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南川交巡警共检查登记低速电动车539辆,其中电动三轮297辆,电动四轮242辆。其中采取签订承诺书、暂扣车辆等措施142起,开具法律文书81起。

  近日,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金佛大道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低速电动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低速电动车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超员、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且部分市民对法律法规认识还存在误区,认为驾驶低速电动车上路不需要驾驶证。交巡警对市民的违法行为当即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大家了解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相关规定。

  每天早上6点至9点,18点至22点,交巡警联合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对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次专项整治在交通繁忙、人车交织混行突出、低速电动车乱停乱放突出的城市道路,临水临崖、弯急陡坡和货车通行量大、易发翻坠、碰撞事故的国省县道,村镇集市周边和未设置护栏的农村道路,以及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突出的大观、南平、水江三大集镇及其余各乡镇场镇进行重点整治,对低速电动车无证驾驶、超员行驶、乱行乱停、酒驾醉驾、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随意掉头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低速电动车即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未经国家工信部许可生产使用,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的制动、转向与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

  交巡警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市民购买电动车辆时应购买符合上牌标准的合格电动车辆,在车管所登记上牌,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应取得D照,驾驶低速电动四轮车应取得C2照以上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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