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7.31”锂电池自燃事故原因查清21家企业接受警示教育
今年7月31日,椒江一家电动车企业突然发生锂电池自燃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24名员工因吸入有毒烟雾入院检查观察。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彻查事故原因,并于昨天召集辖区内汽配件、电瓶车组装等 21家企业举行警示教育现场会,要求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在台州斯威洛车业有限公司南面建筑二层。7月31日8时16分,位于二楼仓库西南角的一个锂电池托盘开始轻微冒烟,由于仓库内成品存放较多,两名仓库操作员未发现险情。8时34分,一名操作员发现仓库西南角起火冒烟,立即报告企业安全员,企业组织员工使用干粉灭火器以及附近消防栓进行初期火灾扑救。6分钟后,火势扑灭,因处置较为及时,火势未蔓延到其它部位。经查,该幢建筑作为成品仓库,为企业近期临时性租用,此建筑未经消防验收。为防御台风“烟花”,企业将部分锂电池搬至成品仓库存放,因产品质量缺陷且仓库内通风不良,近期温度较高,导致锂电池自燃事故发生。
台州万鑫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专家 李昌元:在处置过程中员工不知道或者不清楚这个危险性,没有佩戴任何的防护用品,估计个别人佩戴我们现在这种普通的口罩。这个口罩对这种烟雾防护效果非常有限,企业应该配防烟或者防毒面具,这个大家以后要记住,不管什么情况下应急处置,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
调查还发现,这家企业北幢建筑改变厂房性质后未经整体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邵广军:基础设施又配置不到位,里面没有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像喷淋报警按照要求全部要上的,它也全部没有,疏散通道要设的也没有,这个1~4层。
此外,该企业未设规范的锂电池专用仓库,而使用临时帐篷搭建的违章建筑;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企业法人和安全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管理不到位,都给事故埋下隐患。
会议指出,下阶段要对全区汽摩配件、电动车组装配企业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推进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深化数字赋能和一体全链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生产精密智控水平。
蓝媒联盟·椒江广电记者 裘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