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在秦皇岛救人牺牲:家属道歉,称妹妹还在青春叛逆期

17岁男生在秦皇岛救人牺牲:家属道歉,称妹妹还在青春叛逆期

本以为是救人后牺牲的见义勇为,没想到后面衍生出来那么多事情。 其实救人然后去世以后,对方家属回避甚至躲闪,这种新闻咱们看的太多了。 所以我在期待反转,毕竟这所谓的家属把自己包裹的和木乃伊一样的,谁也认不出来。 但是我也害怕反转,做公关的都知道,最好的战术就是试探,有效果了就站台;没效果就说是临时工或者有人冒充,进行切割。 现在社会已经不像是当年了,整体在从当年那不可描述的判决里面逐步恢复,毕竟仓廪足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车上让个坐,不会因为有那种强迫让座为老不尊的人而消失,大家知道都是奇葩少数。 路上扶个人,也开始在手机摄像的加持下越来越常见,大家也知道帮忙去做好过老人缺乏救援而亡。 今年郑州暴雨,我们就看到了无数市民,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救援素不相识的人,不求留名,不求回报。 所以我觉得,17岁小哥毫不犹豫救援三个落水女子的事情,就是大趋势往好方向发展的例证。 但越是在这种时刻,大家眼睛里面越揉不得沙子。 一句「我求你救的啊」,一句「他没了也是活该」,不是简简单单的叛逆期就可以解释的。

8月2日凌晨4点20分,与同事一起来到海边看日出的韩兴博突然听到从远处海面传来的求救声,一行人连外衣都来不及脱,想也不想地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跑在最前面的韩兴博更是奋不顾身跳进海沟。 经过众人携手营救,3名落水女孩成功上岸,而17岁的辽宁男孩韩兴博却葬身于那片冰冷的海水中。事后有知情人士称,3名被救女孩被救后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反应令人心凉,女孩家属根本不承认是韩兴博救了她们,为了逃避、还说不认识那个男孩。

8月9日,一男子在直播中声称自己是秦皇岛其中一个被救女孩的哥哥,他代替自己的妹妹向网友道歉,在该男子的主页里甚至还有“被救女孩”的照片。8月10日,照片中的女孩@一个陈开心s 向都市时报记者爆料称,她并不是被救女孩,该男子也不是被救女孩的哥哥,他盗用了自己的照片称自己是被救女孩,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多困扰,自己也是受害者。目前,该男子在主页上删除了相关信息,账号被封禁。但女孩表示,他没有站出来公开道歉恶意炒作蹭热点行为,很多网友仍不明真相

事出反常必有妖,经历过的一些事件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做出了无比匪夷所思的事时,要么他真脑子有冰,要么就是编的,正常人落水被救起来后会不帮助施救者而是转身直接离开?之前三个女生的言论是否为冒充还不确定,我更倾向于编的。

这说明,即使手中掌握的信息资源远远多于普通网民的新闻媒体,也没有找到证据证明说那些话的人真的是获救者及其亲属。在网上,冒充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人简直太容易了,几乎是零成本。记得前一阵儿成都49中坠楼事件发生后不久,知乎上就有一个自称遇难者同学的匿名用户,信誓旦旦地表示遇难者是被人害死的,因为有一个老师的孩子的出国名额被他占用了,

当时也有不少人盲目跟风,然而最后的调查结果表明遇难者是因为失恋而自杀,之前那个匿名用户的回答是无中生有的谣言。有这个前车之鉴在,我希望大家今后面对此类新闻的时候可以慎下结论。 其次,之前报道此事的媒体,诸如观察者网,在今天下午许多改口进行了辟谣。我不认为获救者的家属能量大到了可以操纵媒体的程度,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不管被救的女孩是不是白眼狼,我都不认为一个普通人应当为救陌生人承担如此巨大的风险,献出自己的生命。你可以说我自私,但我至少没有劝别人落井下石。 希望那些说我被带节奏的网络突击队们能具备一些基本的文字理解能力,到底是我被带节奏污蔑被救人还是你自己拿着新的新闻报道火速出击大肆开炮?被舆论牵着鼻子走还自以为自己足够理智清明,歇歇吧,不觉得当个复读机很丢人么?

8月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上韩兴博的姐姐。她告诉记者,弟弟救人当天,她没有和三名女子及家人接触过,后来对方也没说过不认识韩兴博的话。此后,三个家庭都来到殡仪馆对弟弟表示过悼念,并表示如需要帮助,愿尽力帮忙。

8月10日,新京报记者从秦皇岛海边救人遇难的男孩韩兴博家属处获悉,其遗体已火化。据韩兴博家属介绍,关于其见义勇为的材料正在申报。9日,在告别仪式上,被救3名女子跪地向韩兴博父亲致歉,韩兴博家属暂未透露是否与被救3名女子家人达成赔偿协议。

我看到有人在回答里提到了,这是一个假新闻,说当事家庭已经报警。如果真是有人造假的,这真是一件好事情!让造谣者被法律制裁,也让社会少了一个真正的白眼狼。这绝对是一件好事情!

同时,我也真心希望,这几个女生所说的话也是一件假新闻!几个女生的家庭也可以有底气就这个“造谣事件”去报警!否则,我依然要代死者的父母问一问几个女生的父母: “我花了十七年教育我的儿子要乐于助人,要保护他人。而你们,却可曾有哪怕一次教育你们的女儿要对拿生命救了她们的人报以最基本的尊重和敬意?

最后科普一下“叛逆期”,又称反抗期、危险期,是特指由于青春期生理、心理原因,学生时常出现逆反心理和叛逆行为的时期,它通常出现在14一17岁左右。20岁的女性既不叫女孩(14岁以上可以称之为妇女),也早已过了叛逆期。